藤茅叫进来几个高大的女狩,蔓茅也在其中,她虽然无精打采,但好歹还是听了话。
方征说:“这个药罐里的,你们一人吃一些。这就是防止被枭阳杀死的保命药。”
藤茅讶异地打开罐子,发现里面是白乎乎的死去的虫子,不禁有些疑惑,小声嘀咕道:“这怎么有点像长老用的毒虫?”
方征沉住气:“一物克一物罢了。你们不吃也行,被枭阳口水沾到,身体就烂了。”
藤茅将信将疑,然而其他几个女狩却按捺不住地吃了下去。藤茅最后也只好依言服下这种白色死虫。
方征道:“好了,你让她们出去,我有单独的方法告诉你。”
藤茅就是从那个时刻感到不对劲的,她的直觉并没有错,等那些女狩离开后,方征一脸平静地说:“我让你们吃的是毒.药。”
方征和养父之间是清白的。养父只是个比较重要的亲人角色。但讲述他于方征性启蒙的意义,对塑造角色和攻受感情戏份来说,是必须有的一块拼图,结束了。
站在道德角度批判方征“恶”“渣”“黑暗”都可以,大家不要学,在现代不可以。
兕角
其实是假的毒.药,那只是一罐蜗牛尸体,被方征剁碎后移到这个小罐子里。
藤茅立刻发疯般抠自己嗓子,怒指:“你!”
方征冷冷道:“就算你呕得出来,其他人呢?你现在去告诉她们实话吧,她们还会听你的吗?”
藤茅绝望地一把扼住方征脖子:“你到底要干什么!”
方征咳道:“轻点掐,掐死就没有解药了。”
藤茅发现这和第一天少年落难时说的话如出一辙——
“你卑鄙!”她吼道。
方征意外这个时代居然有了这个词,点头道:“我就是这样卑鄙。”
藤茅愤恨地松了手,怒道:“怎样才能给解药?”她忽然领悟道:“反正解药都在乌虚长老这里,我们大不了一样一样地试——”
方征道:“然后先被药性克死?解药我会给你们留着。我这样做,无非是因为我是个说话算话的人——”
藤茅瞪大了眼睛,一副恨不得捅死这大言不惭的家伙模样,然而他视若无睹,继续提高声音——
“我是个说话算话的人,杀枭阳的方法,我会告诉你。但为了让我不至于失去用途被你们灭口,只好另找个护身符了——你和那些女狩,可一定要保护好我。我伤势一天没好,就一天不会给你们解毒。放心,短期内是无害的,我也不想拖久。
少年附着在藤茅耳边,交代了猎杀枭阳的方法,而后又舒舒服服躺回了床上,正准备休息,却被已经濒临怒火极限的藤茅一把抓了起来。
“跟我们一起去!要是方法不灵,所有人都死在那里!你也别想逃!”
“我才不去,我的伤禁不住折腾,你们不想早点解毒吗?”
“大家不死再说!”
方征心想,得,这些女人快疯了。
“你这个人!”藤茅愤恨道,“我们本来不会把你怎么样!可你谁都不信,非要做这种多余的事!你这个卑鄙阴暗的家伙!”
方征冷冷任她说,他就是不信。
明知道好人之间信守承诺,很简单很愉快地解决事情的办法。
但他才不信,他不敢信。
从很多年前,就不敢信了。他只能往外喷一肚子坏水毒汁,毒死所有敌人,也寸草不生。
第二天方征就跟着藤茅她们上路了。
其实他伤势痊愈了大半,日常行走基本没问题,但还是装出一瘸一拐的样子。他挑了一枚巴掌大小的骨叉当匕首护身,并不大,容易碎裂,平时部落女人用它来打磨骨针或修建头发指甲。
方征对比过,其他女狩用的有的是木叉、有的是骨叉、最重的是石斧。大型武器很钝,相当于移动的石头;而小骨叉却胜在薄,这是在炼不出铁的情况下,石头能磨成的最锋利的武器。
他现在力气没有完全恢复,如果真的遇到了大型猛兽,当然是拼巧险而不是拼力气,这就是他选择小骨叉的理由。
部落女人的围猎范围在方圆十里左右,枭阳领地是东边泽地里一座小丘。枭阳是狒狒外型的野兽,如果是宗主国训练有素的男性猎手,其实并不难对付它。但部落这些女人们长期营养不.良,装备也非常简陋。自然就不敢惹它了。
部落外有两圈高大的围栏,外一层是石墙,里面一层是木制的,竖着倒尖叉,可以抵御大部分动物。这片领地也的确没什么大型野兽,真正凶残的野兽都在战奴部落的外围。离这有几十里。
部落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东边和北边通向不同的战奴部落,西边是宗主国禁止她们涉足的一片森林,有巴甸国战士们看守在必经道路上,南边则通向宗主国领地,也是守卫重重。
她们一般打猎都往东边或北边走,有战奴部落当前哨,可以过滤许多大型猛兽。
方征观察着野外景致,认出了水鸟、獭、斑尾羚羊等猎物,它们都很警觉,远远就逃离了。
枭阳所在的东边小丘,要跋涉过一片沼泽地。这是藤茅她们走熟了的一条路。
“不小心走歪了怎么办?”方征感觉得到沼泽路下的石头路,可谓是“摸着石头过河”。
蔓茅漫不经心道:“没关系,掉下去也不深,就到腰罢了。”
藤茅狠狠瞪了她一眼,斥道:“大部分地方虽然不深,但有一些狭小的陷洞是很深的。”
方征又指着这片沼泽远处,看似干燥的岸边:“为什么不走那上面?”
藤茅摇头:“不能走,宗主国不许。”
方征心中翻白眼想真是死心眼,宗主国在这里又没有人监视,她们爱走哪条路就走呗。然而还没等他进一步思考,忽然间前方咕咕冒出气泡。
藤茅连忙把皮质腰带解开一点绳子,往前面抖出一些棕黄色粉末。
方征看得稀奇,问:“你在做什么?”
“不要动!”藤茅厉声呵斥,提醒方征和后面女狩们。方征就看到那棕黄色粉末落下的地方,“汩汩”气泡在移动,一道泥浆的痕迹在沼泽下方凹现,从藤茅身边划过,依次划过方征和其他女狩身边,然后埋下去了。
方征神情一凛,那道会移动的泥浆痕迹是活的生物。
方征眼疾手快,趁着藤茅没有束起皮口袋,扯过来立刻闻到了浓烈的硫味,他立刻恍然大悟——
“是雄黄!”他回看那道痕迹消失的地方,震惊道:“蛇?”
藤茅阴沉着脸,一言不发收好皮口袋。方征首次打量这平整的沼泽地——远处似有一串又一串“汩汩”的气泡,后知后觉冒出了冷汗。
他又看了看似乎干燥的远处沼泽岸边,咂摸着藤茅那句“宗主国不许”,苦笑着想,这究竟是什么“大国”?
又走了一会儿,藤茅又“啐”了表示晦气的一声,指挥后面女狩绕路。
方征只见到前方有若隐若现浮出的两只鼻孔,从那小鼻孔小眼睛来看,应该是喜欢泡在泥里的河马。
“石炭兽。”藤茅如此来称呼河马,“不要招惹它,退回去。”
河马是温和的食草动物,但由于体积太庞大,容易把他们的路压塌。皮糙肉厚,不便捕猎,所以女狩们看到石炭兽都视为不吉利的象征。
方征想,河马和犀牛一样,都是食草类,都喜欢泡在泥里,不同的是犀牛头上有角,这沼泽黄泥里有蛇、有河马,看来生态层级很丰富。
远处“河马”缓缓从泥浆里伸出脑袋,方征忽然觉得不对劲——他看到藤茅等人的脸色同时变得惨白,发出凄惨的惊叫声。
——那根本不是河马。
第一眼方征以为是犀牛,因为它头顶有一个角,只是那角断掉了,所以刚才埋在泥浆里时看不出来。如今慢慢升起来的时候,才看到头顶的断茬,是黑色的。
但是方征立刻意识到,这也不是犀牛,虽然它有和犀牛一模一样的角,但它张开了大口,露出了属于终结猎食者的满口利齿——那是食肉动物。
食肉的独角犀牛——又称“兕”。它的皮坚固如铁,随着它逐渐从沼泽中冒出小丘似的躯体,方征瞠目结舌地发现,古代的独角食肉犀牛,站起身来竟然有人高!无毛,青褐色,浑身覆盖着坚韧的皮。不知它的独角因何而断,伤口还很新鲜。它张开大口露出肉食者的尖牙,扬起圆碗似的厚肉蹄。
“这里为什么有兕!”
女狩们连声惊叫,面对可怕的猎食者,纷纷投掷出近身梭枪、长叉和骨镖。可是她们的武器都是用木头和骨头所制,大部分打在了兕坚固的皮革上。
“跑!跑得快!它就追不上!”方征还没被吓破胆,比起一群从来没有学习猎过这种巨兽的慌乱无措女狩,方征还能快速思考巨兽习性。
兕体积那么大,如果其他习性和犀牛相似,那么它定然行动迟缓。待在沼泽里是为了守株待兔。
不知什么打断了它的伏击,反正现在他们如果全力狂奔,对方未必追得上他们。
方征率先后退奔跑,他偶尔感觉到脚底不稳。暗自思忖是不是石路使用过多。
在方征原路奔跑的时候,他后方的泥沼里忽然冒出了大量气泡。咕噜咕噜的声音——
剧烈声响中,石路开始下陷、断裂,不时听到“啊”尖叫后,后面的女狩眨眼间就被泥浆吞没。一来年岁日久被泥沼浸泡磨损,二来仓促奔跑使它承重不起,三来或许是这泥沼里的蛇钻来钻去。
石路断了之后,有人慌不择路一脚踩空,并不是只陷“齐腰”,而是不幸掉进了深深的小陷洞中。
不一会儿,就陷了五六名猎手,被兕追上的只有两人,倒有一半多是被沼泽吞的,陷下去后又被蛇咬。
藤茅殿后,她是最早被兕追上的人之一,但是第一波攻势他躲过,同在后部的另外两名女狩遭殃。看到身旁人遇害,藤茅大喝一声,把手中沉重的骨叉朝兕扎过去,准确地扎中了凶兽的眼睛。
凶兽暴虐地咆哮起来,它用断茬的半角顶在另一个女狩的腰际,硕大无朋的身躯把她撞进泥沼中挣扎,再一口咬住,只听咔擦一声,两截身体在泥水中缓慢下沉,咕咚声音渐弱下去。
藤茅发出了惨叫声,她疯了般往另一边逃去,似乎是陷进了泥水里,没了声音。
方征在队伍前段,周围慌不择路的人都被沼泽吞没。方征惊险地悬在一块摇摇欲坠的石头上,若是重心不稳或左右踏错,都会像其他人一样陷进去。
这条来路他刚才就觉得不稳,直觉并没有错。他接下来每一步,都踏得非常小心。
兕的移动速度虽然不快,但是它爆发力强,在很短的范围内能迅速追咬好不容易守到的猎物,方征步伐放缓,没多久就被兕追上了。
带着浓重的腥味的气息近在咫尺,方征从沼泽中拔.出泥腿,对着兕近在咫尺的下颌猛踢了过去——并不是他不知好歹以卵击石,他只是迫不得已要寻找一个踏脚点借力。沼泽地稀,一块干净的石头都找不到。方征只好险行此博。
兕大约没想到这小子不但不跑,还冲着自己下巴踹了一脚。虽然这于兕数吨重的体量和厚实粗糙的皮革来说,无异于隔靴搔痒。但方征却借着那一蹬之力跃起,跳上了目下数里黄汤中唯一坚固的高地——这匹兕的背部。
方征一跳上去,就牢牢抱住了它头顶断角。兕不断发狂嚎叫,左右蹬摆,想把方征甩下来。他却跟枚吸铁石似的黏在上面,无论颠簸得再难受都不松开抱着断角的手。好在那断角足够他的手臂环紧。
兕在沼泽中不会下陷,是源于它宽厚的脚掌,使得压力平均分布。泽地约只有一米深,最多只没到兕的腿根,这里于是成为它的天然浴池栖息地。可是在这陷阱四周也分布着一些无底陷洞,一般来说只有气孔大小,还不足它的脚掌大,若是失了平衡到处乱踩,指不定就会踩塌。所以尽管方征抱在它头顶,兕依然不敢甩开了全力,竟然就让方征骑在它背部无计可施。
方征一手牢牢抱紧它的角,悄悄偷出一只拳头暗灌力道,往兕头部皮肉打去,震得他拳背发麻,就像打在了一堵皮墙上,却没有对兕造成太大的伤害——头部是它最坚固的表皮,下面还覆盖着几寸厚的坚硬头盖骨,这是千万年进化下来的保护。
虽然奈何不得,但是方征这一举动打乱了兕的步骤。兕怒吼一声猛踏泥沼。石块和沼泽齐齐下陷,露出一段把水浆石块悉数下吸的缝隙,且愈陷愈大,岸边都颤抖起来。那想必是沼泽下的气孔塌陷连成一片,撕扯出一个庞大的陷洞。周围泥浆都不由自主往其中倾斜。
泥浆被吸下去后,露出沼泽下方被掩埋的累累动物骨架,成千上万的骨架像白色的瀑布,还扭曲着几百条纠缠的花蛇,都缓慢朝着陷洞斜移。
那头兕转身逃离,以免和泥浆一起被陷洞吸下去,向反方向发足狂奔,方征还紧紧捞在它的断角上。
陷洞也逐渐重新填满泥浆和骨架。但那块地是万万不能再踏上。这次狩猎损失惨重,从前一直坚固的石路,今天居然松动那么多处。刚才的陷洞依然在缓慢地吞噬着泥浆,直到把下方空隙填满,陷洞本身其实不大,约只有丈宽,但是它下方流体消失造成的空洞,影响着周围的沼泽,其影响区域和缓慢围绕的漩涡状螺纹相关。螺纹圈越大,漩涡下方空洞越深,需要越多的泥浆来填。
放眼目力能至的方圆数里,螺纹看不见边际,就像一场接天豪雨造成的涟漪。这片区域的泥浆和累世而成的白骨,都会在接下来的数日、乃至数年间,被下方陷洞缓慢吞噬。方征打了个寒噤——这陷洞下方到底有什么,为什么那么深?
不仅自然的威力让方征震惊,且人为问题此刻严重困扰着他。
他紧紧抱着兕的断角,认真观察后发现那角的新鲜断茬,非常平整光滑。像是最近才被一把至为锋利的武器切下,断口是清晰的轮状纹路,代表着兕角每年长大一圈的年龄,和树的年轮同样原理。从轮纹看,这只兕有十岁。方征不知道这相当于人类的什么阶段,反正从它狂奔架势来看,它还身强力壮得很。
在后世仍有记载的独角巨犀牛,其硬度相当于象牙——盗猎分子们用钢锯采集的珍品。
换言之,把兕的这枚独角切下来的武器,硬度堪比钢。这个部落的人当然是炼不出来的,这里潮湿多雨的气候条件连铜铁都熔不了。方征心中怦怦直跳:这个时代,竟然有人掌握了这么高明的冶炼技术?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砍下兕的独角?现在又在哪里?
更甚,那光滑似镜面的平整断口,连毫毛般的锯齿都没有,是瞬间被切断的。以现代象牙被锯断的过程来看:哪怕是钢材,也需要两个成年男子的力气合握锯齿一点一点锯断。兕角比成年象牙更粗、更大,是怎样的力气,竟然能像切豆腐似的一刀砍下?
你们期待的快了。这叫铺垫渲染。
太岁
方征思考兕角的断口时,兕在想尽办法把方征甩下来。
兕为了逃离陷洞,狂奔了几里地后钻进了山麓洞穴中。这里洞穴上都是气孔,深处滴着水,和森林起伏的山体连成一体,长年累月地下水的溶蚀作用让洞穴形成了千姿百态的石洞景观,遍布着石笋、钟乳石、石幔、石花。如果有景观灯来探照,一幅喀斯特地貌图,天然的五星级旅游景区。
可惜在石洞的黑暗中方征只感觉到“嘭”地撞墙,换个方向继续“嘭”地撞墙。他的脊背和手背都因为撞在石墙上磨破了,身上青一块紫一块,酸痛不已,可是仍然死死攥着兕角。无论它怎么发狂撞击都不松手。
方征知道,食草的犀牛有个弱点,它虽然皮糙肉厚,但皱褶之间的皮肤却十分脆弱。脖颈下方颈动脉的表皮就是它的罩门,又嫩又薄。方征记得父亲说过,野生犀牛的皮非常粗糙难啃,但只要咬住对方颈下三分地,犀牛就只有任宰割的份了。
兕会不会也有这个弱点呢?他只能赌一把。
这头兕发疯般四处撞击,却还是无法甩下方征。它头部皮肉厚实,撞得咚咚响也不怕。可苦了方征,浑身上下几乎没一块好地。方征数度想翻到兕的颈下,用怀中的骨叉刺它皱褶间嫩弱皮肉,兕头却实在太大了,即便他展开双手依然无法够到。而如果不能一击而中,就一定会被这只凶暴的野兽踏为脚下肉泥。
方征又咬牙忍了一会儿,感觉骨头要么被撞碎,要么被颠碎,再也坚持不住了。他前方被石壁挡住,看准时机猱身而下,猛地扑到兕颈边。这里离它张开的口牙近在咫尺,腥臭味几乎把方征熏昏。那只猛兽大概是没想到背上甩不下来的小东西忽然间主动送到了它嘴边,还愣了一瞬,似在琢磨怎么吃。方征立刻仿如一条泥鳅般钻入了它颈下柔软皱褶的皮肉,用手中准备好的骨叉对着缝隙深处的嫩皮狠狠扎了下去。
即使是最嫩的皮,以方征相比常人不算小的力气,削尖的小骨镖都堪堪艰难地只扎破了一个小口。兕感到脆弱处一凉,骤然收缩皮肉,竟然把骨叉卡住了。方征拔不出来。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兕强壮的一对前蹄狠狠朝着方征身上踩。方征后背就是石壁退无可退,只能一滚往它肚下躲去。这相当冒险,等它前蹄收回后,方征相当于要面临它四只蹄子的乱踩。可是方征在滚动同时,捏住了它颈上的骨叉向外拔,他自己力气不足以拔.出骨叉,就想着利用滚动的势来借力——一个非常冒险的赌注:赌那里的伤口足以立刻致命。
“噗”一声,方征终于把堵在它颈部血管口的骨叉,借用那一滚之力拔了出来。手中被温热溅满的同时,方征抱住头闭眼迎接肚腹下它直踹面门的大蹄,兕蹄只要挨上他的后脑,毫无疑问人的头盖骨就要碎。方征感觉头顶一重,却并没有想象中粉碎性痛感。他在汩汩的黏稠水声睁开眼:危险的大蹄的确踩到了他头顶,却在最后一瞬失去了力气,只是凭惯性垂落。因为方征护着头部,只是像是被重物稍微砸了一下的程度。让方征眼冒金星,却还在承受范围内。
——他赌赢了,刚才扎伤的表皮覆盖着兕颈下最脆弱的动脉大血管,拔.出骨叉后立刻像个小水泵似的喷出大量鲜血,溅上面前的石壁三四丈高。骤然失去大量鲜血的兕,同时就动弹不得,似小山崩塌般砰然倒地。方征刚好位于它的肚腹和四蹄围成的肉堆之间,否则那几吨重的东西,即使是死肉也能把方征压扁。
他就这样独力杀掉了……一头兕,两人多高的凶猛肉食猛兽。
此刻方征浑身都是兕的鲜血,艰难地把盖在头顶的一只蹄子顶开,整个人仿佛在血池中洗过,身上大量被撞击的淤伤疼痛发作,方征终于松了一口气,眼前发黑地倒了下去。
然而失去意识大概只有一瞬,方征又立刻强迫自己清醒了。他手脚发麻不听使唤,唯有一只胳膊稍有知觉,他就用肘撑着在地上缓缓爬动,这是保持身体动弹的办法。他所有的干粮食水都掉了,浑身上下除了破烂的衣服之外殊无长物。于是方征凑到兕流血的大动脉伤口处,咬住那腥臭的伤处,强迫自己吸食滚烫的鲜血。
——兕的皮太硬了,无法取肉。他体力消耗太多了,必须补充食水,凶兽的血很黏稠,蕴含大量血蛋白,就是生血的味道太恶心了。方征咽了几口强忍着才没吐出来,他只喝了几口,不卫生的东西不敢多用,够维持他一段时间的热量就行,然后挣扎着爬开。
他在地上撑着爬出了一道血痕,尽管全身疼痛难忍,但胃里被暖够了,带着兕血温度渐渐涌入麻痹的手脚。一时间方征觉得胃里在烧,继而顺着血管烧向全身,他整个人都暖和了。手脚也恢复知觉。
方征一开始只能单手撑着爬走,此刻已经可以扶着石壁站起来了,他咬牙走到凶兽头边,用那枚立功的小骨镖,割着凶兽头部断角的根部皮肉。可是兕的头部皮肉实在太厚太硬,根本就割不动。他本来还想把断截兕角挖出来,虽然连根断了,但是埋在头皮下面的大约还有两尺。眼下只好放弃,往外走去。
刚才被兕带到这个喀斯特地洞,他早就记不得来路了,只记得这里面错综复杂,像个迷宫。石壁黏滑,到处都在渗着地下水。只有洞穴壁上偶尔的空隙,透出天光照明。
兕尸体所处的洞穴是死路,像蜂巢上的一个孔洞。庞大的地下河系统冲刷了千万年,造就了这个不知几许的庞大地穴,它有部分在地下,有部分在山体,有部分还连着沼泽下的孔洞。方征只是随便走了数百米,都经过了宛如城市最庞大地下水管道系统,不知通向何处。
若是乱走,一百年都出不去。
方征发现了一条地下小溪,他欢喜不已地边在水里冲刷干净身上血沫,边考虑能不能沿着流水找路。然而当他顺着小溪走了没几十米时,就发现这条小溪只不过是蜘蛛网般的庞大地下河系统的小小支流,从洞壁的回声、缝隙的天光,看到昏暗的洞穴中,无数交织错落的地下溪流纵横分布——甚至立体分布,这个洞穴并不是平面的,有些部分是在山体中,高低出口不同,可以装十几列火车……
方征又累又痛,已经几乎失去了意识,他只告诫自己不要停住步伐,但似乎头脑已经停止了转动。他朦胧间看到兕的断角像齐天大圣孙悟空的金箍棒般越长越大,长到定海神针那么粗,把整片洞穴顶穿,自己离开了黑暗的地下,越升越高……他升到半空中想好好俯瞰这片庞大的溶洞群全貌,却发现下方并不是自然景观,而是自己小时候,被父亲带去故宫博物院游玩:
“爸爸,为什么故宫设计了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
“因为一万间宫殿是天上神仙住的,地上的皇帝不能越过了去,只好减半间了。”
“那真的有减半间吗?”
“有的,据说是文渊阁的东边。”
“那到底故宫有多少间宫殿呀?”
“8728间,不过故宫宫殿不断修葺,这个数字也只是一时统计而已……”
方征小时候想找故宫里的“刺猬大仙”(就是刺猬,居于故宫草丛内,是吉祥象征),还想把每个房间都参观遍……
方征猛一个激灵醒来,自己以站姿睡着在黑暗的洞壁边,周围什么都没有,只有溪水潺潺流淌声,他擦了擦眼睛,强迫自己不再去想那个梦,洗了把脸恢复清醒。
方征还是没找到可以分辨方向的标志。一开始他是按照兕在洞壁上冲撞出来的痕迹找,但是那痕迹在趟过几条小溪后就模糊了。方征又寄希望于溪水中的痕迹线索,却发现一件诡异的怪事:水中没有青苔,没有鱼,甚至没有浮游生物。
这片山洞实在安静得过分了。这里到处都是流通的缝隙,照理说无论是地面生物还是地下生物,都能生活下去。刚才方征他们狩猎的沼泽,仅仅数平方里,就居住着蛇、兕、水鸟、斑尾羚等生物,生物层级相当密集。这也符合方征对这原始部落野外的认知。
但是地下洞穴这么庞大的区域,走了这久依然毫无痕迹。方征一瞬间担心有一头特别恐怖、特别庞大的终结猎食者居住在这里,但是他没有闻到异味或是查看到任何生物痕迹,无论是粪便、□□、血迹或是储备粮,相反,还特别干净……非要形容,方征困惑地想:像有个超级隐形吸尘器连轴运作,把洞壁每一寸都抹得干干净净。
方征一开始还担心兕的尸体味道引来其他猎食者,所以尽快躲开了那里。然而在地下洞穴转了一圈没头绪后,方征又决定回到那里去,好歹饿了还可以喝死兕的血。
但是当方征循着记忆走回兕尸体的地方时候,他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庞大如小山般的野兽尸体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血迹、毛发、皮革……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若不是地上孤零零掉着半截断角,方征怎么也不敢确认,这就是刚才他杀死猛兽的地方。
刚才从兕颈动脉喷出来的血溅到洞壁上,高达数丈,此刻也已经消失了。
方征颤抖地捡起那截断角,手在发抖。他不住地对自己说要冷静。可是眼下他根本就没法冷静思考是怎么回事。任何科学的解释似乎都站不住脚,除非这里忽然出现了一堆工具齐全保洁员,带浮空设备那种,打扫干净之后又立刻消失在空气中。想象起来分明一副滑稽场景,方征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最简单粗暴的假设是被什么猛兽吃掉了,可是什么猎食者还把岩壁上的血迹也舔得干干净净,再干净也会有痕迹在石头缝里吧?没有,连石头缝都是干净的。
更可怕的是,当方征回头,想逃出这个洞穴时,发现它的入口竟然消失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洞穴并不大,只有两三米深,他刚走进来,入口就在他的身后,却无声无息地凭空蒸发。
方征狠狠掐了一下自己,哆嗦着蹲下。他觉得这比看到兕和群蛇更可怕,那起码是有形体的敌人。眼下这种事情……迄今为止他并未相信这个世界有神妖鬼怪的存在,此刻却双膝一软,心里不住祈祷:放过我一命,放过我一命……
他不怕有形,却怕无形和未知。
头磕到地上的时候,方征猛然觉得有些不对劲——额头皮肤敏.感,触处略有些软和弹性。方征电光火石之间几乎是下意识地,抓起那截断角往地下狠狠一扎——黑色地面登时皱起一小处凹地,却非常坚韧,凹下去几寸就绷紧了。方征重新抬手,那处凹地又恢复了平整。他连忙移开几寸重新扎下去,一模一样的凹陷和放松后的恢复平整,就像一块硕大无朋的、保养得当的、光滑黑色皮肤。
方征抑住心头剧震,抓起断角在这个洞穴里四处试探戳动,整个洞壁几乎都被黑色弹性物质覆盖,它和洞壁的颜色一样,延展得悄无声息,把入口也封住了,但是方征用断角扎在入口方向时,感觉得到后面是空的。这层物质大约有寸厚,且弹韧十足,钝角无法扎穿。
方征心中一松,虽然这东西十分诡异,但总比鬼神怪力的解释让他心头稍安。他取出骨叉去割,手底光滑触感仿佛在割肉。方征一瞬间想了很多解释,但直到骨叉把那层表皮割破了一点,没有流血,没有液体,里面是仿如百叶窗般密集的皱褶状物和孢子,才恍悟明白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了。
如果猜得不错,这玩意,是菌。
真菌并不是植物,不靠光合作用吸收氧气,而靠腐化吸收周围有机物作为食物。它的菌丝可以分裂万倍。这就是兕消失干净的原因,真菌是没有腿脚的,可是当它吸收了那么大一只野兽,活跃分裂生殖的速度,比有脚的生物还跑得快。
而且,方征想起,山海经中也提到过这种菌类,它是存在的,只不过被叫做“视肉”。在古代其他文献和通俗叫法中,体格庞大、在地下埋藏不见天日,偶尔会“长脚跑掉”的某种黑色有机真菌又被称为——
太岁。
太岁,在《山海经图赞》里称为“聚肉”,在《本草纲目》里被称为“土肉”,共通点都是表皮里有孢子,富有弹性,似肉非肉的黑色真菌,是山中灵芝王。
当然中国古代还有另一种“太岁”,是“岁”星(木星),被古人视为灾星。有人将其与之混淆,认为“地下的太岁”是“天空里太岁”的预兆,挖到就会遭殃,故而有“犯太岁”之说。
中国古人迷信,挖到巨大灵芝视为山珍,鼓吹吃下可长生不老。不过从另一方面看,这种灵芝往往生长千年,有珍贵的药性,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方征心情复杂:他也在老照片上见过传说中的千年灵芝,据说是东北采人参的村民偶尔发现的,大如车盖,当时还上了新闻报纸。以眼下覆盖整个洞穴的**真菌体积来看,这何止是千年灵芝——真菌存在了亿万万年,在没有人工破坏的原始时代,地下不见天日埋藏了千万万年,汲取山洞里的有机物,逐渐长到了难以想象的大小。
怪不得整个洞穴都那么干净,太岁的菌丝细胞量级,它当然能把肉眼可见的有机质分解得干干净净。
方征心中不安稍退,但是面对这么大的真菌,他也轻松不起来。他摸索了一圈,发现洞穴被太岁囫囵包住了,一点缝隙都没有。太岁表皮巨大,被割开的皮层皱褶里,却触之绵滑地有一点黏腻,菌丝也潜藏在表皮下面。想必自己还是活的,没有触发分泌罢了。
菌类没有坚固的牙、没有利刃、从他保持清醒来看,孢子里也没毒。可是它的表皮滑韧不透气,且是厌氧菌。时间一久,自己肯定会被闷死在里面,然后真菌再慢慢分解他的尸体。
方征用骨叉狠狠地割它的表皮,试图把刚刚割出的伤口扩大。但是骨叉之前割过兕皮,被反复使用后发出“擦咔”一声,断裂了,只割出婴儿巴掌大的缝隙。
方征手边只有那枚兕角,太岁并没有分解,方征心想,可能兕角里有某些东西它无法吸收,如此坚硬,要是伤口再扩大一些,就可以把兕角戳进去,挖穿太岁的表皮逃出。于是方征毫不犹豫地,用人身上最坚固的地方——牙齿。
他开始吃这个太岁。
嘎嘣脆!
覆巢
方征用牙齿去咬太岁伤口的皮肉,发现那肉硬邦邦的,初嚼微苦,有一丝回甜,像是在嚼一块甘草饼。
既知是天灵地宝,当然是无毒的,方征意犹未尽地嚼了几口吞进肚里,还挺好吃。
方征于是开始大快朵颐地吃着“太岁宴”,几万年生的天材地宝就这样被他一口一口嚼烂了咽下肚中。这要是被后世知道,不知多少人要昏厥。
方征牙齿都嚼酸了,才堪堪咬出一个可供兕角戳入的伤口。他于是把兕角插在那里。他吃累了,正在歇息,忽然间看到那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率在生长合拢,除了插着兕角的地方,肉眼可见的黑色,慢慢延展——
方征想起山海经中关于“聚肉”的解释:食之无尽,寻复更生如故。
太岁能自愈,挖走后不久又长出新的,变态到恐怖的复生能力。
方征一个激灵,赶紧强打精神继续吃。否则照这个复生速度,在空气消耗完之前,他都不可能把太岁吃穿。他围绕着兕角吃太岁,不断地让兕角戳得更深,只听“噗”一声轻响。似乎兕角扎穿了它外层的表皮,目测厚约两尺。但越靠近它表皮的地方,孢子、菌丝越多,紧紧缠绕着兕角。方征根本搅不动,只能埋头大嚼,边咬边双手挖着,把能用手扯掉的菌层和孢丝挖丢,实在扯不动的就用牙齿咬。
说来也奇怪,他一开始还觉得牙齿嚼酸了,继而越吃越有精神,伤口愈合得更好了,身体也不累了,手脚也有劲了,感官更清明了,扒拉菌丝的力气越来越大,唯一不好的便是愈发感觉空气稀薄——他能听到自己心脏有力搏动的声音,需要更多的氧气……
方征对时间流逝没有概念,只知道自己必须吃得比它愈合速度快,到底吃了多少已经不记得了。中间有一段时间,他体内腹肠作响、肺腑绞痛,还以为是中毒了,结果居然是新陈代谢速度加快,太岁进入体内后似乎帮他洗了一遍身体,置换出了非常多的代谢毒物。
他不知不觉间越吃越轻松、越吃越精神。他模糊想着,传说长年累月食用太岁,可以身体如燕,倒是有几分道理。
方征一边吃,手肆意扒着那成千上万菌丝时,感觉到深处有东西游到他手指尖下面,方征赶紧伸手一捞,似乎捏住了一枚巨大圆枣,他连忙往外扯,发现这圆物像只眼睛,刚才似乎是上下眼皮碰到了方征的手指。它的下端连着无数的菌丝,却被方征一把扯断。
“太岁眼”是《山海经图赞》里提及过的“聚肉有眼”,有人说这眼就是太岁复生的源泉,也有人说这是它灵气所钟,还有人说有眼的太岁就是成精了。但方征知道,太岁是一种真菌,真菌是一种真核细胞生物,这种生物的细胞核不止一个。有些人看到两个核,就觉得是它的两只眼睛,其实是它的两个真核细胞眼。
方征没半分犹豫,两下就把这枚枣状眼吃了下去,有点像嚼牛肉干的味道。方征也不担心它在自己体内长出菌丝,迄今为止还没有真菌能在胃酸里活下来。它顶多给方征补点蛋白质。不过把这玩意吃下去之后,方征的确感觉太岁复生的速度变慢,他也更精神了。
终于把环绕兕角的太岁肉吃出一个可供他身体出入的大小,方征费力地挤出脑袋,手脚并用地从洞口方位扒出,就像破蛋的鸟儿。他收好立功的兕角,光线透入使他看清了太岁表层,它已经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