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风”对方征无所谓般的笑,仿佛人畜无害般的小动物般乖巧道:“好的,征哥哥,我跟你回去。”
方征和连风往村落回返,村落火山石灰的建筑在夕阳光线下渡着一层金光。不多的田地上层次不齐地插着野稻和薯蓣苗。
连风于是问方征:“征哥哥,你们也会种稻子?”
方征来了兴趣,“虞夷和祖姜也种吗?”
连风点头:“都种。也养牛羊、采集和打猎。”
“你们用什么来打谷?”方征想,这个时代不可能有脱粒机或者打谷桶吧。这是他到来之后一个头痛的问题。他仿造后世的打谷桶做了个木盆,割下一茬麦就打一茬,他自己种植的量很少没关系,但是如果形成规模,这样肯定不够。
“人啊。”连风问,“都是人去打谷子。”
“那去壳呢?”
“也是人来抖筛然后剥。”连风好奇道:“难道还有别的方法?”
“有打谷桶的吧?”这是一种农村古老的工具,也不知道这个时代的人用上了没有。
“那是什么?”连风继续问。
“一种农具,可以……提高效率。”方征说。
“什么叫‘效率’?”连风继续问。
“就是节省时间,让人更快地打更多谷。”
连风脱口而出:“可是人够用啊?”话音未落他又若有所思的模样,想了想点头道:“节省时间,挺好。”
方征心想,几千万颗稻粒,纯手工操作要弄到哪年哪月去,不过虞夷和祖姜,肯定有许多奴隶,让奴隶每天昼夜不停地打谷去壳,倒像是那些贵族阶层干得出来的事情。他们自然不会想要解放生产力。最好每天都把那些奴隶们累个半死,就没心思去反抗了。
一路上陆续有部落女人采集回来,脸上挂着满足的笑意,她们看到方征都很高兴地打招呼,还给他递东西。走了一路,方征收到了一把橡仁、几只菱角、两个桃子、一把酸枣、一个葫芦、一把藻草。
“她们真是喜欢征哥哥你呢。”连风眉毛微扬。
方征摇头:“她们喜欢的,是安宁温饱的生活。不受人奴役,自己可以养活自己。”
连风困惑地眨眨眼,迟疑道:“可是……可是……可是……”
连风接着说三个“可是”。他从出生下来,就被教导,奴隶和战败者天生就该被奴役,这里的女人却躲起来自事生产,不祭神也不奉宗主国。如果这被虞夷那些巫卜者知道,肯定会震怒。
但如今子锋再也不这样想了,从前他以为自己不是奴隶。后来才发现自己和奴隶并没有什么区别。
这些人劳作后愉快的样子,看上去又是多满足啊。
子锋待在方征身边,感到的这种迷惘、新鲜又有所悟的情绪,一并归入那深邃复杂扭曲的感情泥潭中。
方征把连风带回屋子里。他取下屋檐挂的风干鹿肉脯,捡出路上收到的菱角和藻草,准备做晚餐。
鹿肉脯是用盐腌制的,这附近有温泉,析出来的矿物非常多,方征找到了比较密集的岩上的“石盐”。并且把析盐方法教给了部落其他人,她们果然又在温泉附近找到了不少析盐的石头。
有了盐,就可以腌制、保存大量的肉,不用担心放坏。也不用三天两头就要出去打猎。一头大动物可以食用很久。
而且盐作为调料,也让一日三餐变得更加可口。
方征用铜剑去切割鹿肉脯。连风看到那把剑,欲言又止,装作惊异道:“征哥哥……你们居然会炼这么好的铜?”
方征笑了笑:“不是很崇拜那个什么子锋吗?这就是他的遗物,认不出?”
连风似乎噎住了,好半天才神色复杂地接过了这个话头,他如今已经看得出,如果方征根本不想提子锋,就不会说这句话了。
“征哥哥,是如何看待子锋大人的呢?”
“战争机器。”方征切鹿肉脯的力气不小心用得大了,三年过去,依然满心窝火。
“什么是‘机器’?”连风皱着小脸搜肠枯索,方征看他扒拉半天都从小脑瓜里想不出来的沮丧模样,又是一乐。
“机器是一种没有感情、只会杀人的东西。”
连风一瞬间脸涨得通红,张口结舌,似乎要为他的“偶像”反驳什么,半响挤出一句:“他……不是,不是……”
方征嘲讽笑道,“你又不认得他,你怎么知道?还是说你暗恋他,一直悄悄观察?”
“暗恋?”连风困惑道,“这又是什么意思?征哥哥,你……”连风小心翼翼问出他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你到底从哪里来的?”
其实认真来看这连风也不算小,四肢修长,骨架子还大,甚至有点圆滚滚的。或许比方征还高那么一丁点。年龄估计也有十六七岁,在这个时代完全成年了。但对方流露的那弱小可怜无助的模样,就让方征屡屡错觉对方比实际年龄差距起码十岁。
方征心情大好地逗这个小东西,半真半假地说:“我从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来。”
“有多远呢?有东方的建木、西方的昆仑那么远吗?”
“比那还要远。”
“有天上的星星那么远吗?”
方征心想那些星光都是几万光年距离,用光速来折算寿命时间也不是一个量级,“也没那么远。”
“那就不算远。”连风笑道,“我们以后都会去星星那么远的地方。”
方征一时间还理解错了,以为连风在说什么惊世骇俗的宇宙飞船,嘀咕:“不会吧?”
“真的,”连风说,“我的母亲在上面。”
方征这才明白他的意思,安慰般拍了拍连风的肩,低声叹了句“我父亲也在上面”。
这是方征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对别人说起这句话。
方征隐隐约约,觉得对方身上有一种相似的气质——遭遇过巨大的悲伤,知道了这个世界部分真相,为了努力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不得不承受痛苦,拼尽全力去报复折腾的“同类气质”,才脱口而出那句话。
连风一直在装乖,小心翼翼地说话,察言观色,着意讨好。方征又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但方征并没有制止对方这些小动作。如果不是遭受过巨大的创伤,是不会这样的。
方征的理解是,星祭者要被殉,对于被洗脑的人来说是件快事。但是连风在其他地方生活过,不想死,算是“洞析了这个世界的真相”。而连风眼中时不时闪过的殷红和趴在他背上的那次呜咽,让方征明白了他不甘。
方征怜悯连风,正如看到了当初自己弱小无助、悲伤又憎恨的模样。隔着悠悠的时空,他想对那时候的自己,伸出双手。人的感觉真是种玄而又玄的东西。
“吃东西吧。”方征把那几样散发着诱人香味的菜放在桌上,示意连风开吃。对方尝了一口,脸色立刻变得无比震惊。
“好香,这里面放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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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征简单地烩了一下鹿肉脯,能产生令人惊叹的香气,是因为两样东西。
一是能加温超过沸点的石锅。
虽然没法达到造铜铁的上千度,但是找到合适的石料,制成耐上百度火温的锅,方征还是做得到。
他发现一处岩壁外侧有露出的云母石、石英砂等坚固矿类粗混的石料,比造房子的火山岩稍微耐热些,但山壁坚固,不像火山岩那么方便收集。方征用铜剑凿了好几天,才把一块大石料凿下来,一点点地凿成了锅形。有了它,方征甚至能炒制一些食物了。
就是这种石料开采得太费劲,方征懒得给其他人做,他的铜剑也不外借。只是告诉了她们方法,那些女人锲而不舍用一些石头锤子去砸,在砸坏了无数个之后,终于也采到了足够的新石料来造了几只新式锅。
二是油。
这个时代的人根本不知道怎么炼油。因为他们没有驯化猪肉。野生动物的肉都紧绷绷的,油脂少得可怜。也没有菜籽。坚果倒是不少,但是也不会浪费来炼油。
方征的油是从野生橡树果实和杏仁实里面炼的。
他用最原始的榨油方法——把果实捣碎装在石盘子中,上面压紧草料然后踩实,做成一张饼形。把那块饼放在石磨里碾压,折腾了无数橡果和杏仁之后,他也终于榨出第一勺油。
一开始别人都不明白他浪费那么多果仁做什么,等方征炼出了第一勺油,加在鹿肉里,用大火烩至通熟,再撒好盐。那味道飘出去,周围房屋里的人全部都围过来,馋得口水直淌。眼睁睁看着方征吃得香喷喷。最让他们惊异的就是石碗里面覆的那一层金黄色滑腻斑斓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为什么那么香?
方征又告诉了他们炼油的办法。但是为了避免大量坚果的浪费,方征提议她们种植橡树和杏树,在采集经济模式上发展种植业。这比耕地更好推广,且成效非凡。如今村落外面,有一片橡树林和两片杏子林,去年竟然收获颇丰。
虽然没有度量工具,但方征估摸着约有一百多斤了。
连风吃得狼吞虎咽——肉居然能做出这种味道,他从来没吃过。他吃过虞夷的王宴,吃过铜鼎里的肉块肉羹,里面被精心调配了豆子和乌蕨,下方也有火焰一直在加热。可是比不上这个味道。他的四肢变得暖和,从胃里一直暖到心里。哪怕残损的身躯挤在那么冰冷的“壳子”里,也能流遍每一寸血管。
连风眼睛又红了,不至于为了一顿饱饭而酸楚,而是为了一顿味道超过他曾经效忠过,觉得是世间至高无上的地方制出的最好吃的东西而酸楚……
子锋曾经为了能坐在那巍峨的院子里,和十巫、和王族、和舞医、和九位“大司”平起平坐;为了每顿都能吃到加热的肉羹和豆子——宵衣旰食、焚膏继晷,不把自己当人似的训练和战斗,变成了方征口中的“机器”。
于子锋来说也绝不能称作轻松的时光,反而是时时刻刻都处在血腥和死亡威胁中。付出那么多,渴望那么久的东西,到头来,在他失去一切,连身体都毁得差点救不回来后,居然在方征这里吃到了……更好的味道。
简直悲哀得可笑。
“喝汤。”方征一看连风居然眼眶又红了,这小家伙怎么动不动就想哭鼻子,愈发让方征加重了怜悯心。他心情复杂地想,当年自己在遭逢大变后,也如此脆弱么?那些时光没有人来帮助和安慰自己,流眼泪又有什么用呢?他渐渐就变成了块顽固又油盐不进的石头。可是若有选择,谁不想拥有一个温暖的港湾和怀抱呢?
连风喝了一口藻草和菱角煮的汤,惊异地又瞪大了眼睛,狐疑道:“这些是蔬菜啊……”可是为什么像是肉的味道?
方征又笑了,原始人煮汤也不会放油盐。味道自然不敢恭维。他储存了薯蓣和上一顿煮斑羚肉剩下来的搅成汤底。薯蓣里主要是淀粉,斑羚肉残留着羹丝,再加上一点油和析出来的粗盐,汤底味道的又稠又浓。用这样的汤底来煮藻草和菱角,菱角里仿佛还有水汽清香,藻草又很脆嫩,喝一口下去每个毛孔都叫嚣着美味。
鹿肉脯和汤都是两人份的,但因为太好吃了,连风吃完后意犹未尽。如果不是顾忌着脸上这层假皮在吃饭时不能动作过大,他大概连石碗都要一起吃下去了。
子锋知道食物能给人满足感受,却从来不知道,美味的食物还能让人如此快乐、愉悦、觉得身体每个部位都活了过来。吃到这样的食物后,什么王域的宴席都黯然失色,西方祖姜的女祖十年举行一次的“瑶宴”恐怕都没这个味道。虽然他也没有去过。
他对方征的感情更复杂了……但有一点更明确,这个人把他的欲.望更深地调动着……他不但想看到方征崩溃的样子,还想吃他做的食物。
但方征害死了自己的同伴……子锋大脑中很混乱,随即又想到,自己想做的事情,肯定是方征不想的。那就是说,这也能成为“报复”方征的手段。所以自己对方征的渴.望,和憎恨着方征,似乎并没有冲突。子锋于是心安理得说服了自己。
方征也难得高兴,他一般是不和人分享食物的。但并不意味着看到别人惊叹他厨艺制出的美味会不高兴。看连风吃得快把自己舌头嘴唇舔到脸上,方征升起了难得的成就感。
方征一直不愿意友好待人,像只刺猬和火药桶,每时每刻都拒人的模样。即便是部落中信任他的那些人,其实都有些怕他,不太敢亲近。当然,方征也是故意摆出那样的面孔,为了减少麻烦。
但更深层的原因,是方征不相信自己可以温暖别人。毕竟自己是个如此混账的家伙,他很有自知之明。
可是此刻对方吃饱满足的样子那么真切,让方征忽然觉得,“养孩子”或是“建立长久稳定关系”这些自己觉得难于登天的事情,似乎也可以去尝试做一做。
吃饱喝足后,方征让连风回床上躺去。自己则背着一捆绳子,提着铜剑往外走。
“征哥哥,你不绑我了?”连风不敢相信般,还故意提醒。
而且本来在温泉那边,方征说要审他,回来之后反倒给他做了顿饭,也没审什么。连风也分外疑惑。
“不绑了。不是你做的。”方征回头道,“你连拿起吃饭喝汤的碗都费劲。怎么可能扯得断绳子,不可能勒得死那个人。”
刚才连风在吃东西的时候,举起碗碟的手微微颤抖。这不是连风装出来的,他身体真的太脆弱,却为了无谓的奇怪坚持,还尽量想举得平稳一些,还是被方征看出来了。
子锋这回没有红眼眶,神色只有霜雪般的苍凉。这是他最早就承受过的打击:曾经扛起几十斤大钺都不会喘气的手,竟然握不稳一只小小的石碗。
虽然他的身体在那层外壳里艰难地愈合重生着,但谁知道能不能恢复从前的力气。
他连什么时候能痊愈都不知道。祖姜那边的巫医告诉他,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如果花费一两百年,他甚至在痊愈前就死了,那岂不是要一辈子套着这副壳子,比废人好不了多少地活着。
这种落差,时时刻刻都在折磨子锋的心灵。就算成了他被免除怀疑的证据,他也没有多余的心情高兴。只能点点头目送方征出去,然后疲惫倒在了床头。
“不出来吗?”连风对着虚空自言自语,“你们一直跟着我。二国主有什么话要带给我吗?”
“我会去做那件事,待在这里也是为了打探消息。我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你们用不着杀那个人来警告我。”
没有人回应他,空气里一片沉寂。有可能是那两人不在周围,去其他地方勘探了。
子锋内心陷入了巨大的挣扎——要不要告诉方征,这个“世外桃源”般的山谷部落,已经被西方女祖最精锐的爪牙发现了呢?
其实从战略意义来说,西方隔着大雪山峦,无论是剿灭、俘虏或掠夺这个小部落,都是很不划算的,她们也从来不往这边扩张,没那个必要。
但她们不出手,不代表这个消息不会传开,很可能会成为一个筹码般的礼物,送给对此有需求的地方。
比如巴甸和虞夷。
到时候……子锋忽然感到心中一阵揪心茫然,如果方征死了……
不,子锋忽然悚然清醒,他不能让方征死在别人手上。只有自己能杀他。他还要把方征锁起来,报复地操.他,吃他做的饭……等做够了再杀他。
他不许别人提前结束这种可能。
子锋飞快地做了决定,在黑暗中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屋宇房顶。
方征走出房间门,他没有造出铁锁,但用木棍把门从外面闩住,还是做得到的。虽然已经排除连风的嫌疑,但方征还是杜绝了连风逃跑的机会,只能从外面打开。
既然不是连风做的,要么就是这个部落里的女人报复,或是混入了外来者。方征倾向于第二种可能,那只不寻常的獬廌来历也要细查。
方征挨家挨户地敲门,调查有没有不寻常的地方,检查有没有人藏匿。这只在以前虞夷逃兵跑掉的时候做过。如今再来一次,大家都很惶恐。
“要注意安全。”方征叮嘱她们,“门窗关好。有什么异常响动,第一时间告诉我。”
这几年,方征觉得自己就像个“保安队长”似的。谁叫他的武力值是这里面最强的。
说到武力值,这几年方征倒是机缘巧合提升了不少。
首先他坚持服用太岁肉,身体能腾跃得越来越轻松。
其次他在火山岩浆带出的巨大渣滓废墟里,掏了十天,找到了一块几乎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的残破龟甲。不知是多少年前埋在里面的,岩浆和地火居然都烧不化。
而且只是部分龟甲都有那种体量,难以想象这块龟甲全部,和长出这片甲的老龟,究竟全貌有多大。
传说中天柱四极是伏羲砍了大鳌的四足支撑的,虽然是个夸张的神话,但也侧面说明了,远古的人曾见过体积十分巨大的龟,才能作此想象。
方征对这个时代动物大小早就有所领会,那条蛇、那只蛊虫,现在又加了这只大龟。
但除了让他惊叹外,这龟甲上还刻着对他来说有用的东西。
那上面有一些字。不过这个时代的字,无论是陶文还是甲骨文,他都一头雾水认不得。
幸好,除了字之外,还有一些简易线条,像一些小人比划的不同动作。动作下面还有长短不同的横线。
那些线条,短横长短结合,最直观地让人想到了后世的“卦”。
龟甲从来就和“八卦”“易”有密不可分的渊源。
这玩意,是不是老祖宗的太极功夫?方征的知识只够他作此猜测,他照着那上面姿势比划。
上面直到龟甲断裂的地方,共有八个姿势。从裂痕来看,后面可能还有其他姿势,却找不到了。
第一个姿势从图上看就是扎个马步,但是手脚有些细微调整。下方还有一条短横线。
第二个动作下面有两条短横线,以此类推,第八个下方有八条短横线。所以方征怀疑这些短横线代表着顺序,就先从第一个做起。
第一个分明那么简单的动作,他竟然头昏了。
他转而想做第二个招式,那是个类似太极里开合手的姿势,在方征看来,也是很简单的。可是他按照那个姿势去做,感到一股热力直充头顶,他眼冒金星,竟然昏倒了。
似乎不按照图里的顺序,扎好带着细微调整的马步,他就不可能去做第二个招式。
可是第一个招式他都头昏,自然无法接着做第二个姿势。
方征不信邪,扎个马步又不是邪功夫,怎么可能走火入魔。方征每天就找时间只练第一个动作。练了一年,他终于可以维持不头昏。
同时他惊奇地发现,有了这个马步兜底,自己过去的招式威力似乎加强了一些。
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当他需要在岩壁上采集更多石料制造第二口煮汤的锅时,他用铜剑凿了几下,大块石头就掉了下去,比第一次轻松了许多倍。
既然方便不费事,方征也乐得帮其他人凿了一大堆云母石,只花了一个上午的功夫,所有人就都拥有了耐高温的石锅。
随后方征开始练第二个招式,果不其然又开始头昏了。
方征心有余悸地想,那些短线,第一个下面是一横,自己练了一年。那么是不是每条横线代表一年,自己练完这八个姿势,可得几十年啊。他数学不好,自己活得到那个时候吗?
为了加快进度,方征想了不少办法,比如倒立着练,比如训练前后配合食疗补充太岁,比如针对力量专门练肌肉群,他每天起早贪黑的,除了到处转悠找东西,维持小部落的安宁,就是在琢磨这块龟甲。
三年下来,方征练到了第三个姿势,也发现了另一个助他变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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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第二个姿势练成的时候,提升的威力不可同日而语。那天方征血液沸腾,走出通道来到山脉外侧,到处寻找走兽实验。他这个时候,已经可以做到走路不留多少痕迹,却一路都没有碰到猛兽。
当然,方征并不知道,不是自己没有碰到,而是那些走兽畏惧先逃开了。
方征最后找到个险峻的峰头试试威力,他竟然把一小块崖壁打塌了,引起连锁反应,附近的石头掉了许多下来。
方征心有余悸,还好这不是自己山谷附近,不过在石头剥落后,方征看到了熟悉的东西——当初子锋着力想引燃的部分黑脉,露出了山体。
这条黑脉非常长,当年并没有引燃。但暴露出山体的部分,引起了虞夷和巴甸的注意,他们都想据为己有,那片区域经常有探子鬼鬼祟祟。方征都会刻意避开,挑相反的方向去捕猎,都离开了几百里远。
没想到这里也有黑脉,真不是一般的长,当年说能炸穿十万大山,或许并不是夸张。黑脉是很好的燃料。但这里离山谷太远了,方征也不方便搬运煤矿。他只在附近象征性地掘了掘,看有没有好东西可以带回去。
没想到,竟让他发现了大青龙的部分尸体。
方征挖到一只冰冷触角的第一反应就是跑。一口气狂奔了三里。
当年他问仆牛,那只大青龙到底死了没有,仆牛坚持说大青龙不会死的,只会沉眠在山里。
所以方征挖到的第一反应就是,糟了,没惊动它的好梦吧?
可是方征远远等了好久,还是没有动静。他大着胆子回到原地,那只触角还是一动不动,方征试着把它砍断一截,依然毫无变化。
方征琢磨着,就算大青龙没死,从这沉眠的程度来看,自己把它剁了,也不会醒吧?
方征那天刚练完第二招。浑身血沸没办法止息,也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冲昏了头脑,竟然兴致勃勃地把尸体挖了出来。
确切地说,只挖了部分出来。挖出来的部分是一只毛茸茸的腿,已经断了。大约有一人高,就像一只螃蟹腿,上面长满了已经干瘪的绒毛和无数小虫子的尸壳。
这应该是大青龙的触角之一,已经从它身体主干部分被砍下来,变成了一块死肉,再也动弹不得。但方征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用火把这部分死肉烧成了灰。
同时方征也在想,既然它的触角之一断了,那它还活在这个山体里吗?
方征顺着那新鲜得见天日的黑脉附近挖,竟然一连挖出了七八个被砍断的触角腿。
方征把这件事告诉了仆牛。仆牛一开始还不相信,继而又说,大青龙共有六十四条触角腿,就算断了几条,也不会死的。
仆牛一直在说“不可能的”,有些失魂落魄。
在方征追问下,仆牛终于说,传闻杀死大青龙,除了那个唯一致命的弱点外,另外的办法,就是砍下它所有的触角腿和口器,把它身体每一截都斩断。
否则只要有一截身躯没有斩断,一条触角腿没分离,一个口器没有剁开,都会重新生长。
大青龙有六十四个触角腿,三十二截身躯,十二个口器。还有最上面可怕的头。
每个触角腿上都有带毒的毛刺、小蛊虫和吸血的盘。十二个口器两边有带毒的钳。
根本就不可能有人做到。
方征也是听得目瞪口呆,越听越觉得,子锋是肯定凉了。想必是一场恶战,大青龙的触角被剁了那么多下来,但子锋再厉害也不可能把所有器官都剁了,只留一条光溜溜的虫身?
方征凝望着重峦叠障的雾岭,如果所记没错的话,当年的战场,那个三苗墓穴入口,是在几百里之外吧?
方征刻意避开了那里,三苗墓穴位置,肯定很多虞夷探子知道。但明明子锋是在那个墓里去迎战大青龙的,为什么大青龙的触角断肢会在几百里外出现?难道这只虫子顺着黑脉,像蚯蚓松土似的拱开山石,和子锋一路打到了这边?
方征心神激荡之下,用铜剑狠狠戳进触角连接部位的死肉里,他预料中的四溅火花并没有出现,居然像切菜似的捅进去了。
怎么回事?当时这虫子的硬壳不是很坚固,据说岩浆都烧不穿,所以才阻隔在黑脉上方吗?
还是说,这就是第二招带给方征的提升呢?
方征想象着,如果现在大青龙活着在他面前挥动着即几十只毛茸茸的触角,它的身体能被铜剑这样捅开的话。自己也有机会砍下它的七八只脚。那是不是说明,自己和当时的子锋差不多强了呢?
可惜没法做对比了。这是方征第一次为子锋死去感到一丝遗憾。
方征把那些触角采摘了部分下来带回去研究,发现那上面的细小虫尸壳都有毒性,他把那些触角拖回来,磨成粉末,制了几大罐。他发现那些粉末对地里的庄稼或是采集植物还挺有促进繁茂作用的。放了之后格外长得好。
方征又在那片区域挖掘了几次,挖不出什么东西了。方征心想,等以后时间更充裕,顺着这条岭挖,说不定可以挖出子锋的尸体,如果没有被大青龙吃进肚里消化,也没有腐烂的话。
方征虽然憎恨子锋,但在心里说,如果真的挖到他的尸体,他也会给子锋一个体面的安葬方式。这是对强者的尊重。子锋是他来到这个时代遇到的最强的人,也是方征竭力督促自己变强的直接动因。
如今这个天花顶不在了,方征甚至忍不住有些遗憾。如果能用自己提升的新招,和子锋势均力敌地战一场,该有多好啊。
如今方征负责维持这个部落的安全,在所有人眼里,都是十分安心的事情。
方征巡查完毕,没有发现异样,每户人家都没有藏匿着可疑人士。方征把仆牛叫过来。
仆牛独来独往,方征不允许他在部落地盘里捣鼓那些虫子。仆牛就钻进山里捣鼓。他大部分时间是住在山上,偶尔来部落里换取基本的食水。方征需要的时候,也会叫他来帮忙。
“你屋子有没有情况?”仆牛也在部落里修了个小居所,可是他十天半个月不住,方征就提醒。
仆牛并不知道巴甸男人被杀害的事情,他刚从山里出来。十年囚禁的生活让他语言不方便,耳朵和鼻子的缺失也增加了他交流的困难。只有方征能多跟他说些话,告诉了他来龙去脉。
“一起……看……”仆牛叫方征和他一路,来到他自己那栋常年落灰的房前。
还没走进去,方征灵敏的五感,就察觉到了地面灰烬的问题,他连忙拦住仆牛,道:“有人踩过你的门槛。”
虽然小心掩去了脚印,甚至把灰重新移上面铺好。但还是有细微的区别,只有方征眼力能看出来。
仆牛握紧了手中的石斧,和方征小心打开门走进去。
房屋门窗紧闭,地面没什么灰,所以也没有留下什么脚印。屋内没有生物的气息,或许是人已经走了。方征问仆牛:“你看看丢了什么东西。”
仆牛检查过后,清点出来丢了两条小皮制的长带。那本来是用来制作背包的,刮皮的时候做多了。
方征疑窦丛生:“偷两条带子做什么?”
这种带子是鹿皮刮的,非常柔软,也勒不死人。
不过仆牛本身不住这里,房间里也没什么值钱东西,也可能是随手拿走的。
方征眼神清明锐利,夜晚星光黯淡,他在房间里四下巡了几圈后,在窗缝夹层发现了一根长长的头发。
方征眉头越皱越紧,忽然倒抽一口冷气,焦急招呼仆牛出了房间。
方征冲到最方便问的一间屋前面,猛烈砸门,喊:“绩六!绩六!”
绩六高兴得心都快跳了出来,现在是晚上,方征从来没有在晚上来找过她。刚才傍晚时分倒是来吩咐过注意安全,但那是公事,周围屋子方征也去了。她并不是被特殊对待的。
方征一见她打开门,立刻把她头发捉到前面。饶是绩六喜欢方征,骤然被扯头发还是一痛,叫道:“哎呀呀……怎么?”
方征一看,心彻底凉了。绩六本来满脸高兴,看到方征恐怖的脸色,也跟着不安起来。
方征问她:“你的发绳是什么刮的?”
绩六脸红道:“有的是草茎,有的是鹿皮,还有牛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