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杀死一个一品高手?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
因为答案所有人都知道——成为宗师。
只要你成为宗师级高手,要杀几个一品,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但问题是,两个三品要怎么杀死一个一品?
答案依旧简单的要命,就只有三个字——“不可能”。
如果一次来上两百个三品,也许还能堆死一两个傻乎乎死战不退的一品,至于两个三品?开什么玩笑?
但是生死相关时,就算再不可能,也必须把它变成可能。
“这世上没有能直接杀死一个一品高手的毒药,因为任何毒药从侵入人体、到发作、到致人死亡,中间一定有一个过程,习武者最起码的一点就是对自己的身体了如指掌、控制自如。一品高手,哪怕是还没有做到百毒不侵、金刚不坏的一品,也会在毒药侵入身体或产生伤害的第一时间察觉,并将它排除体外——安息香之所以能够无声无息用在高手身上,是因为它本身其实是温和无害的,所以同样的,在杀人这种事上它作用有限,除非是如同陈遵一样,利用他最初接触安息香时的不适应,在瞬息之间杀死他,但显然不可能。”
“其实能够杀死一品的毒药并不是绝对没有,但要弄到这种东西,很难。”
“正面对战我们不是他的对手,只能靠突袭。”
“想要突袭的话,必须在他毫无警惕的情况下,完全收敛气息,靠近到极近的距离……否则以他的感知和反应速度,哪怕在三尺外突然爆发,也和面对面宣战没有区别。”
“我们两个在水乡长大,从小打鱼摸虾,水性一定比唐傲强……也许可以把他骗进水里打一场。”
“但论气息悠长,一品高手远不是我们二人可比,将他拖进水里,最先淹死的一定是我们。”
“这里的河水不够深,水面不够宽广,而且水面上到处是荷叶浮萍,对于一品高手来说,无论水上水下,都随时可以脱身。”
“……”
夜空下,方沫和方炜两人一躺一坐,嘴里嚼着微苦但泛着淡淡清香的草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他们并不是在互相拆台,否决对方的思路,而是在以这种方式,将局势看得更清楚,以便找到合适的突破点。
然而到目前为止,他们依旧没有找到一条哪怕只是看似可行的路。
似乎是一个死局。
方炜吐出嘴里已经被他吸干水分的草根,叹道:“也许我们两个现在该做的,是找一个深山老林,将自己像乌龟一样藏起来,然后每天勤练不辍,成为比唐傲还厉害的高手,最后隆重出山,将他打的连他妈都不认识!”
方沫懒洋洋道:“好啊,那我们现在就走?”
“走他娘!”方炜再扯一根草,凶狠的咬了一口,恶狠狠道:“只看咱们这样漫无目的的乱走,中间也没忘隐匿痕迹,都能被他找到,就知道他追踪术了得。现在走了,等他伤好只会死的更难看!妈的!想不出法子就硬干,老子长这么大怕过谁?就是老天爷都没能饿死老子!呃,小沫你真没法子?”
豪言壮语的最后一句钉的实在太突兀,方沫愣了一下后才反应过来,捧腹大笑。
方炜悻悻然道:“那个……能活着当然还是活着好。”
方沫一跃而起,道:“老祖宗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咱们好歹完成了一半儿,走了,这会儿他也该安定下来了,我们去踩点。”
方炜哈哈笑道:“对对,踩完点咱们就连知彼这一半儿也完成了,到时候不打也赢了哈哈哈……走咯走咯!”
即使是面对死局,这两个少年脸上也很难找到半点颓废,他们对于生死的态度一向明确:既然来这个世上走一遭,能活着当然要努力活着,如果实在非死不可的话,那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
半个时辰后,两人站在小镇的入口处面面相觑。
“小沫你没闻错吧,他真的走了?”
方沫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他自幼五感便灵敏远胜常人,练武之后更是如此,就算寻常的气味都不会闻错,更何况是他自己独创的安息香?
方炜道:“我的意思是,他会不会人留在这里,但换下来的衣服之类的被人带上了马车?”
方沫道:“我将安息香抹在他的剑柄上,此香一旦沾上,三日不绝。那柄剑他既然用过了,那么就算把剑扔了,身上的气味也三天之内无法消除,除非用别的气味掩盖……但是能掩盖安息香气味的东西,我一样可以闻出来。最重要的是,他有什么必要这么做?”
“真是的,”方炜对方沫的判断自然是信的,咕哝一声道:“受了伤不好好找个地方养伤,到处乱跑什么啊?麻烦!”
他口里说着麻烦,语气却轻松了许多……知道这样的煞神离开,不管是谁都难免会松口气。
“这个方向是庸城,”方沫道:“也许那里有他的藏身之所,又或者有什么治伤的灵药?”
方炜想了想,断然道:“我们也去庸城!”
又解释道:“我们现在无非是两条路,或者逃命,或者反杀。反杀的话,自然是他去哪里,我们去哪里。逃命的话,如果不想让人找到,是米就该藏到米缸里,是水给该躲在大海里,是人就该钻进人堆里!庸城是北方三大城市之一,又在唐傲的眼皮子底下,属于灯下黑的类型,躲进去最好不过。总之我们先去,然后见机行事。”
方沫点头:“那就去庸城。”
不管怎么样,好歹有了暂时的行动方向,方炜伸了个懒腰,笑嘻嘻道:“我们先去找镇上最有钱的人家,借一辆舒服的马车用用,这样也能轮流调息养伤。哈,别说,你那个压制内伤的药还真不错,我跑了一路,伤势不仅没有恶化,而且还感觉不知不觉在好转……小沫啊,我觉得当初咱们就不该偷偷的卖什么安息香,要是去卖药,早就发达了。”
方沫道:“卖出去的安息香不过是你用剩的下脚料,我才不会把时间浪费在挣钱这种无聊的事上。”他是喜欢钱,顺便捞一点还好,专门花时间去挣钱的话……他才不要。
方炜问道:“那你的时间要用在哪里?”
方沫掰着指头数道:“晒太阳、睡觉、看话本子、种花、试药……”
方炜无语望天,很苦命的叹了口气。
两人说着话,脚下却没停,方炜随手一指,道:“就这家吧,看门脸儿就知道很有钱。”
老规矩,方沫在外面望风,方炜去偷车盗马,其实说偷也不算,他按了一块足够买下两辆马车的金元宝在拴马的木桩上——只看元宝陷入的深度,但凡机灵点的人家,都到处不敢宣扬这事儿,何况他们并没有吃亏。
出了门,方炜得意洋洋的招呼道:“上车上车,看我眼光不错吧?宽敞平稳,里面还有厚厚的坐垫,最舒服不过!你先去歇会儿,运功调息,等我累了你再来换我。”
方沫跳上马车,在他身边坐下,道:“不用换来换去,我来赶车就好。”
方炜道:“这种有什么好争的?让你歇着就歇着!”
方沫问道:“你可以一边赶车一边调息疗伤?”
“哈!”方炜好笑道:“说的好像你就可以一样。”
方沫理所当然道:“我是可以啊!”
方炜瞪大眼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啊?”
无意无形,生生不息,内外一体,自成天地……这是大宗师才能做到的事吧?
方沫怎么会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伸出右手,道:“你看。”
方炜傻傻看着他,愣愣道:“手很漂亮……呃,铜板也很新,怎么了?”
方沫看大傻子似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手指穿花蝴蝶般动了起来,动作虽快,却给人一种悠然自得之感,配上那只漂亮至极的手,看着很是赏心悦目。那枚青色的铜板在他玉似的手指间腾跃辗转,仿佛时时刻刻都会坠落,却始终没能脱离那只手的掌控。
方沫手指一弹,将铜板弹起又伸手接在手心,道:“我一开始玩铜板的时候,必须全神贯注,周围一点动静,铜板就会掉下来。再后来,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我想玩,就可以玩的很好……到了现在,我可以一边聊天一边玩,一边吃饭一边玩,一边看话本子一边玩,怎么弄它都不会掉。”
方炜眨眨眼,道:“这我知道……”
但是这和他们说的事,有关系吗?
方沫道:“其实练习内力不也是这样吗?一开始必须在静室之中,凝神静气,稍有不慎就会走岔气,轻则吐血受伤,重则走火入魔,后来熟练了,在船上、车上,什么地方都可以,再然后,坐着躺着走着都可以练功……等到了大宗师境界,内息行走更是变成如同呼吸一般的本能,无时无刻不在自动运行。
“你知道我不喜欢练功,尤其是练内功,专心致志做这种无聊的事太可怕了,但是我的病又必须用内力调养,所以我只好用了取巧的法子……”
方炜觉得自己是不是出现幻听了,要不就是这小子疯了。天底下哪个习武的人不知道,内力这东西,靠的就是一个练字,这种事,怎么能取巧?怎么敢取巧?可他偏偏又很清楚,方沫绝对不会在这种事上骗他——这小子,该不会早就走火入魔了吧?
只听方沫继续道:“我当然没办法将自己一夜之间变成大宗师,但是有些东西是可以练的。”
方炜认命的接口:“譬如?”
“譬如特意一边看话本子一边运功,一边睡觉一边练功……一开始的时候,有时候一本书快看完了,我才忽然想起来早就忘了练功了,又或者话本子翻了好几页,从第一个字看到最后一个字,但上面写了什么,却完全不知道……后来就慢慢好了。”
方炜无语望天:内力这东西,真的可以这样玩儿吗?
又问道:“你既然练功练得这么……‘勤奋’,为什么内力还差的一塌糊涂?”
方沫想了想道:“大概是因为我练的是经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