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躺了一天,惊鹊独自出院了。
她不施粉黛,穿一身淡素的旗袍,一头卷发随意挽了一个髻,和普通市民一样去挤电车。
从起点坐到终点,再从终点坐到起点。漫无目的,是无舵之舟,无衔之马。
置身在闹嚷的人群里,仍旧孤独。
如此素颜朝天,竟也有人认出她来:“咦,这不是大明星程雪吗?”
一个胆子大点的女影迷排众上前,镇定地请她签名,拿笔记本的手却抖个不停。
惊鹊签了一个,后面还有两个,十个,几十个人等着她。她有点烦,这电车是不能坐了,便下车来到一家商铺买太阳眼镜。——只是为了防止别人认出来她,还是不肯回去。
正走出店铺,猛地撞见一个人。
惊鹊愣了愣,忙唤:“严季?”
严季诧异地回头,眼睛都发直了:“好久不见。”
惊鹊清浅一笑,请他去喝咖啡。
对比惊鹊的光鲜,严季实在有些窘迫。轻咳了两声,遗憾道:“其实我一直在上海,只可惜没有遇见你。三年不见,你竟成大明星了。我若知道程雪就是你,我们早该相见了,何至于等到今日。”
“你这些年过得可好?”
“你知道‘惊梦’么?”
“知道,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款香水。”
严季暗喜,顿时有了自信:“‘惊梦’是我的产品。”
惊鹊刮目相看:“你从商了?”
严季腆笑着点点头,话锋一转:“听说你是方致良的女朋友?”
“听谁说的?”
“报纸上。”
“报纸上的东西,信一分就够了。”
“那你和他还是有一分的情。”他非要刨根究底。
惊鹊暗自思忖着,只微微一笑,沉吟不语。
严季着急道:“你可记得那夜在秦淮河上,我对你说过的话?”
“记得。”
“惊鹊,这些年来,我对你的心意从未变过。”
惊鹊搅动着咖啡,望见他眸中的情深,一语不发。
严季有些懊悔,多年未见就这样沉不住气地表露心意,是否会吓住她?
自从素蝶那里得知程雪就是惊鹊,他就迫不及待地找来一些惊鹊的新闻和周刊采访,惊觉她与方致良关系匪浅。他已经落后了三年,若不再加把劲,只怕会后悔一辈子。
惊鹊饮了一口咖啡。相比初饮时的难以下咽,她现在很迷恋咖啡的苦涩和香醇。苦大于甜,像极了她的人生。
她放下杯子,道:“你还没看过我拍的电影吧?我请你看电影。”
严季笑起来:“你的电影,当然是我请。”
惊鹊刻意取下眼镜,和严季一起去希尔雅戏院看电影。她的新戏也在将在这里放映,戏园大堂贴了一张巨大的剧照,是惊鹊清冷的面孔。
来往的人投来倾慕的眼光,电影里的女主角就在眼前,多令人惊喜。
严季有些不自在,与惊鹊的距离越来越远。岂料她挽了他的手,道:“这一关不能过,还谈什么和我在一起?”
严季被这么一激,便也不再拘束,大大方方和她看完一场电影。这件事第二日还上了报纸,也让他体验了一次做明星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