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被众多兵将团团围住,扫剑如风,仿佛带着千钧力量,见人就劈,招招诡异万分。兵将们虽手持长枪,每每稍接近胭脂一些,就被她的剑气荡开老远,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却。不时有长枪被胭脂砍断,枪头落在地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蒙姜称要捉她活口是因为燕陌没有随她进城,令人不得伤了逐月是因为看上了这匹宝马,这两点对她都比较有利。想想,白马逐月是何等神马,主子遇险,它的配合不在话下,不论站位或走动,都与胭脂心神合一,间胭脂的剑招发挥出极致的威力。兵将虽多,一时半会儿也拿她没有办法。
少顷,近身的长枪被胭脂砍断了不少。一些没了长枪的士兵还未来得及抽出腰刀就被胭脂手中剑气凌空割断喉咙,血花遍洒,为夜色增了几分神秘。她出剑向来果断,一招毙命;倘若一招无法将对方刺倒,自己便有危险。
虽然胭脂只花少许时间便杀死不少苍隐士兵,但她心里明白,蒙姜不过是拖延时间,等待刺杀团的到来。
一旁观斗的蒙姜,见她剑狂气厉,锐不可挡,己方又损不少士兵,不禁也有些着急。按理说临昭这会儿也应该到了,怎么还不见他人影?
街道被堵得极端严实。胭脂与众兵酣斗在一起,不时从马背上飞身作凌空倒扑之势,像只飘然轻舞的蝴蝶,虽不得脱身,却也游刃有余。然而,整个热闹的画面都落入高高坐在不远处房顶上的白发男子眼里。他身负长弓,面带浅笑,饶有兴致地注视男儿群中的一抹红妆,眼里有几许意外的惊讶之色。这等剑术超群的女子,普天之下也数不出几个。反正临昭还没有到,眼下有的是时间,他就权当看她表演助兴。
打斗一阵,胭脂脸上沾了些殷红的血,平添几分野艳之气,手中长剑走势依然奇快,未有减弱半分。倒是苍隐士兵被她越战越勇的气势压倒,围攻气焰松动了些,只聪明地拖住,让她不得脱身。
“蒙将军——”街道一头传来冷冷的声音,临昭与一班黑衣属下骑着马朝蒙姜飞奔。
“你可算来了!”蒙姜见得刺杀团,立即来了精神。虽然临昭生就一副飘逸面容,却是黑暗与邪恶的代名词,是整个苍隐国杀手中的杀手,他所掌控的刺杀团仅听令于雾烈皇室。只要他出马,没有人可以逃得了被斩杀的命运。
临昭瞟见蒙姜向来引以为傲的长髯变得参差不齐后,便知这位大将军遇到了麻烦。不过,他并不感到失望,蒙姜虽老,好歹也没有让胭脂脱离他的包围。
刺杀团一到,原先围住胭脂的兵将们信心高涨,赶紧退至一边,让出一条宽阔的路。所有苍隐国士兵都知道,刺杀团中任何一个成员都有以一敌百之勇,他们没有必要再白白牺牲性命,只消隔山观虎斗即可。
“燕陌呢?”临昭简短的三个字杀气腾腾。
胭脂只见过临昭一面,知其身负绝世之功。上一次,她不过是侥幸逃脱,若与此人单打独斗,胜算其实并不大。眼下距离不过十步,临昭给她的感觉沉寂得像无边的黑夜——他高瘦的身躯被裹在黑色锦缎长服里,黑色的眼睛镶嵌在有些苍白的脸上,呈现一种病态的美感。如不是双方曾交过手,任何人都不可能想象到这样斯文的气质背后隐藏何等残忍与冷酷的本性。“你以为我会让你轻易地找到七殿下吗?”言下之意,临昭是在做白日梦。
“上一次不过是你运气好。这一次,你不会那么幸运。燕陌注定死在本座手上。”临昭弯唇笑了笑,因为他已经很久没有遇见这么好的对手。他是杀手,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武者。作为一个武者,最开心的莫过于找到一个可以称得上对手的对象陪自己练手。胭脂已经够格了。
“领教阁下高招。”胭脂横眉竖眼,凝吸一口气,举剑如刀,闪电般朝临昭削去。倘若她今夜逃不了,也绝不让这些强权者好过。
两人身影很快交缠在一起,两匹马在他们身下转来转去,变换着不同方位。胭脂舞剑如虹,以轻灵见长,而临昭则掌快、眼快。两人交锋的招式你来我往,令人眼花缭乱,迸发出一波又一波的劲气,将周围靠得较近的士兵震得不住后退。只有观战的杀手们情况稍稍好些,无一例外地瞪大眼想要仔细地看清两人瞬息万变的招数。
先前被胭脂出色武艺震骇的蒙姜见临昭亲自动手,安下一颗心。不过,据他所知,临昭亲自动手的次数少之又少。原本以为雾烈所剩的两座城池除席舒外,已无人可以阻挡苍隐一统雾烈之势,想不到区区弹丸之地竟然还卧虎藏龙,居然还有像眼前女子这样出类拔萃的人物,让他不得不以新的目光审视眼下局势,突然之间就明白桓帝为何如此郑重其事地要临昭阻止燕陌回国。
与胭脂交手,临昭豁然发现自己竟是真的低估了她,因为她的剑招走势古怪,时不时地带着新奇的刀势,那是从前他没有听说过也没有见过的一种全新用法,比如剑不会走属于刀的拖式、抹式、贴式……这些都是天下有名的剑法宗源里从未记载过的。因为摸不准胭脂剑式,临昭一头雾水,有那么一两招差点被她割破衣衫,当然那也只是差点而已。“拿剑来!”他要与她斗剑。
看得痴了的杀手乍一听团主要剑,齐齐吃了一惊,因为他们只见过团主与圣上拆招,够资格让团主用剑的目前为止只有圣上一个人。团主的剑是圣上亲赐,虽然时刻由下属带在身边,却只当作一种荣誉,从未真正沾过血色。听他破天荒地要剑,所有人立即呆若木鸡。
“还不快取剑给你们团主?”蒙姜光看见两人的身影飘来飘去,压根儿没看清两人出的招,这会儿听临昭要剑,而临昭的下属半点反应也没有,当下大声提醒。
背剑的杀手这才拔剑抛给临昭,“团主,接剑。”
再说胭脂,也是遭遇生平第一劲敌,早在廊、沧她就听侍卫长说临昭是个极其鬼魅的杀手。他带领的刺杀团三年以来一直是造成雾烈迅速兵败的直接原因之一。那时,她对自己的剑术极其自负,因为这是她用十年时光在侍卫营里与一班比她强悍许多的武士拼斗摸索出来,既实用又灵便。她敢说,就是侍卫长也未必是自己的对手。如今与临昭亲自交手,还逼得他也用剑,在整个天下也算得上绝无仅有的事情。
好一场武士与杀手之间的真正较量、女子与男子之间的真正较量!这是坐在房顶处的白发美男子对这场旷世之争的真实评价。
手中多了剑,临昭招式陡然变得张狂无比,仿佛电闪雷鸣,力压群山,白晃晃的剑光迷花了所有人的双眼。那哪里是剑?分明是光与电的交融,正绕着胭脂一身上下翻飞滚腾。
为了抵御,胭脂索性化剑为刀,一是迷惑临昭,让他摸不着头脑;二是翻腕折剑,阻挡临昭来势汹汹的剑气,护住周身。众人熟知,刀只有一面刃,而剑有两面,也就是说一把剑若以刀招为势,注以柔绵之劲,运用得好可以等同于两把刀。胭脂参悟了这么多年,正是将这精髓之处完全领略后,才有了今日独树一帜的剑术——一种所有人陌生的剑术。
两把刀与一把剑对阵,即使用刀之人力量稍弱一些,也绝不至于短时间输给用剑之人。因此,胭脂剑中有刀、刀中有剑的全新运用让包括白发男子在内的所有人感到好奇的同时,还让她暂时立于不败之地。
如若临昭剑刚如铁,那么胭脂用剑便柔软如水,因为以柔克刚是恒定不变的道理。不过,眼下情势对胭脂极为不利,即使她打败临昭,接下来再对付众多杀手与士兵,也只有被擒的份儿;何况就算好运气都站在她这边,她也顶多仗着新剑法与临昭拼个平手。武士的思想自小在她的心里生了根,倘若逃脱不了,那就杀身成仁,鱼死网破。
两人打得天昏地暗,惊心动魂,不知不觉已有大半个时辰。这对临昭来说,简直像一种耻辱,莫说他亲自动手的次数少之又少,对方还是一个女流之辈,还能与自己缠斗这么久,就是燕陌在他面前也未必能做到这一点。
一直坐在房顶,光明正大地观看这出戏剧性的巅峰对决,白发男子看得都快忘记自己此行的目的。原本,他是受托保证两人安全,先是让钱庄老板提前准备好银钱等胭脂一到就能取走,结果蒙姜反应太快,偏将胭脂围困。临昭一来,竟然让他看到一场终生难忘的决斗,大开眼界。恐怕这将是此行中最有意思的一件事。
对于旁人的观察,胭脂哪还有心思去想?面前这个杀手之王的确让她越打越惊心,只不过所有人都未看出她应对得较为吃力。
不可避免,这场二人之争随着时间的推移,结果逐渐显山露水。胭脂以疲惫之躯应战,体力上无法与临昭匹敌,败势一旦呈现,就没有半点可以挽回的余地。好几次,临昭的剑都差一点儿刺到她身体。
俗话说‘好男不与女斗’,渐占上风的临昭好不容易找回优势,脸上不仅笑不出来,还更加苍白,因为就算他将胭脂杀死,传出去,他脸上亦不会有光彩,只有被描黑的份。当然,为了桓帝,脸面对他来讲并不重要。能抓住她,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因为只要有她在手,燕陌就不会不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