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没有女子愿意让心爱的人看见这样一副不拘小节的睡相吧?她是淋雨发热了才这样的,她很信赖我。沈时偃默默替女孩找借口,不再强迫自己忽略因她而悸动的身体,往床边挪了挪,尽量不碰到她,这样躺着,注视着她恬静的睡颜,听着她的呼吸声,他的心越来越熨帖舒坦,软化成了一滩春水,困意慢慢袭来。
对他来说,休息是忙公务和习武练兵之间的平衡,他不会困,睡觉对他来说是和吃饭一样,为了维持生命不可或缺、但能省则省的麻烦事。他已经很久不曾睡过一个安稳觉了,不止是为了保持警惕,还因为没有困意。但此刻,长夜静谧,佳人在侧,沈时偃放松地闭上了眼睛,心里的最后一个念头是,丧期一过,我就娶轩儿为妻。
我睡到自然醒的时候,雨已经停了。
脖子有点疼,我一转头,就看到了一张放大的俊脸。
原来我枕着他的胳膊睡了一宿,难怪会脖子痛。
趁他还没醒,我近距离地观察他的眉眼,沈时偃的眉毛是标准的剑眉,睫毛很长,鼻梁很挺,嘴唇不薄也不厚,亲起来很软;皮肤很细腻,不像凌越,他爱吃垃圾食品,和我约会就是拉着我喝啤酒吃炸鸡,工作原因作息不规律,经常胡子拉碴,上火爆痘,要不是本身底子好,哪里经得起这样作……
打住,别想他了,他们是两个人,除了沈时偃做的梦里有我们的过去这一无法用常理解释的羁绊以外,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没有可比性。现在躺在你面前的,是沈时偃;正和你热恋的人,是沈时偃;把你绣的胡萝卜和兔子的香囊戴在腰间的人,是沈时偃……
一番洗脑之后,我继续胡思乱想:沈时偃喜欢清淡饮食,又勤于习武,除了喜欢通宵处理军务之外没有任何坏习惯。他的条件不论放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无可挑剔——没有前女友,有责任心,有上进心,工作勤奋,勤于健身,尊重女性,官二代,有钱有颜有身材……
我忍不住笑起来,捡到宝了!
沈时偃突然睁开了眼,正对上我笑弯了的眼睛:“笑什么?”
“我在想,你真好看,这么好看的男人,居然是我的,真是捡到宝了。”
他微微一笑,抬手顺了顺我刚睡醒有些毛躁的头发,将碎发挽到我的耳后,“嗯,轩儿不施粉黛亦清丽绝伦,我也捡到宝了。”
被他轻柔又自然的举动牵引着心神,我搜肠刮肚,大力开发说甜言蜜语的潜能: “不错,说情话的水平与日俱增,值得嘉奖。”
“彼此彼此。”他说着,一只手摸了摸我的耳朵。
我们俩面对面躺着,他的胳膊还被我枕在脖子下面。现在他这样揉我的耳朵,我心尖颤了颤,抿住了嘴。
“有轩儿作陪,睡得很安心。没想到你还有令我安眠的功效。”
回想起昨夜喂药和喂糖的甜蜜,因为心里知道是他,我才会睡得那样安心,不肯醒来。“知道就好,好好珍惜我呀~”
某个不可描述的部位不安分地动了动,抵住了我的大腿,温情的气氛瞬间不复存在,我脸暴红: “你……”
“咳。”沈时偃轻咳一声,“这是……晨起时的自然反应……莫怕,不到新婚之夜,我不会动你。”
他一本正经解释的样子真是太羞耻了……
沈时偃一脸淡定地起身,理了理衣服, “本王还有事要处理,少陪。”我却注意到了他红红的耳朵。
来送洗脸水的婢女正好碰到他出来,小小地惊呼了一声就要行礼。
“不必,好好伺候郡主。”
差点忘了,我已经被封为慕柔郡主了。
“是。”
婢女端着木盆进来,我用被子蒙住了头。沈时偃在我这里过夜,一大早出去的时候又被下人撞个正着……猜也能猜到他们私下里会怎样说了。
“郡主真是好福气。”婢女兴奋道,她照顾我饮食起居已有一段时日,知我随和没有架子,和我交谈的语气总是开心雀跃的。
“哎呀,别打趣我!”我掀开被子,假装生气,“别说什么也没发生,就算发生了,本姑娘喜欢他,是他的福气才对!”
那婢女捂着嘴咯咯直笑。
我从她手中接过水盆,认认真真洗了脸,穿上素色的衣服,向沈知秋的厢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