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京郊河畔。
一间简陋的茶铺里。
这里来往的多是过往商客,也有城外做苦力的,无事的时候,他们喜欢聚在这里,攀谈着一些金陵的趣事。
阿娣刚从爹爹乡下的书塾里出来没多久,这就准备要回家了,若是时间耽搁得久了,府里的那些嬷嬷们又该不高兴了,她们一不高兴,整座王府的下人们都要跟着遭殃,阿娣虽然极不愿回去听那些嬷嬷在耳边叫唤,可是为了一些人和事情,她不得不回去。
坐在茶铺里,阿娣催促着身边的夫君赶快些回去,可夫君似乎要在这里歇息的意思,招呼小二上了一壶绿茶。
李从恪如今打扮地不像是一个王爷,更像是一个寻常书生,从小养尊处优,致使他的皮肤要比同龄人更细腻一些,肤色也更白一些,手上也没有那些做苦力活的汉子特有的老茧。
看起来,李从恪今日的心情不错,喝茶看景,顺便轻轻地拍了拍身旁阿娣的手,叫她放宽心,迟些回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大不了,他一个王爷亲自去和那些嬷嬷们交涉一番。
今日陪阿娣出城去看望阿娣在乡下的爹爹,丈人爹也总喜欢住在乡下的庄子里,陪着他的是一个小书塾,平日里无事,收几个附近人家的孩子,教他们读书写字,诵读圣贤书。
李从恪其实劝过丈人爹,让他跟着阿娣一起回金陵享福,可丈人爹总是说:老了,住惯了这个地方,我哪也不去。
没有办法,李从恪每月都要陪阿娣出城,去那个书塾看一看,有时一两次,有时三四次,阿娣是个孝顺的女儿,同样,李从恪也是个孝子,每月也都要进宫去看望皇后。
“京中,能挑起大梁的也只有八皇子了!”
“胡说,那个小屁娃子,懂个什么?”
“那也轮不到那个瘸子!自古以来登位者,哪一个不身貌俊郎,英武之像!”
“瘸子怎么了?吴王他历尽艰险,心智异于常人,说不一定,我朝在他的带领下,一改萎靡,重振雄风!”
“哈哈哈哈……”
“你笑甚?”
“那还不如让齐王登位,至少还是个囫囵人!”
“我朝危,怎能让齐王登位?怕是大军打过来,他会吓得尿裤子!”
“母皇后,舅国公,谁叫人家出身好!”
“好有甚用?等他兄弟登位,他还不是落得和前信王李景达一样的下场!”
“李景达怎的,人家现在可是刑部尚书!”
“善!”
…………
阿娣的手一直握在身边的这个男子手里,起先是温柔,很来有了变化,慢慢用力,吃痛之后,她才拽了拽李从恪的袖子。
李从恪自知失神,赶忙放开了被自己握得发白的阿娣的小手,略表歉意。
“做一个无忧无虑的闲王,陪着阿娣不好吗?”阿娣将脑袋靠在李从恪的胸膛上,细声细语地问道。
她知道自己的夫君在想什么,也知道他一直有一件想要去做的事情,去证明自己,去做一个有用的王爷,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将一些话埋在心里。
逃似的离开了那茶铺,茶还未喝完。
……
马车上,阿娣看得出来,夫君有心事,是因为刚才那茶铺里几个粗糙汉子的言语。
“好,就陪着阿娣!”李从恪笑了笑,轻轻地拍了拍阿娣的脑袋。
“可你……已经答应阿娣许多次了,没有一次做到过!”阿娣在李从恪怀中仰头,看着李从恪脸部的轮廓,说到。
沉默许久,李从恪叹了一口气,握住了阿娣的小手,苦笑道:“我也知道,我答应了我的阿娣许多次,却一次都没有做到……可我真的想……然后陪着阿娣!”
“那便去做……”
“阿娣说什么?”李从恪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往年,阿娣总是不准自己去做那些勾心斗角的事情的,她说,那些有什么好的,打打杀杀,流血杀人,不如在家待着,闲时看花……
“我说,那便去做,我知道王爷一直想要的,不是那个位子,而是一句承认……在家待着,王爷不会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