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征就只能呆在这里安静种田。其实这个地方暂时还算不错,方征想,几乎算得上个小世外桃源了。地处隐蔽,自然条件丰富,人员构成单纯,没有奴役,没有战争,不会受到生命威胁,每天吃饱穿暖睡足。都几乎给方征一种错觉,就算走不出去,在这里生活一辈子似乎也不错。
大概这就是忧患意识吧。方征心想,刚来的时候只想尽力活下去,活下去之后又开始想,这个地方真的永远安全吗?方征无法保证。
还有一个近乎奢侈的愿望——这个山谷四面环山,看不到地平线,自然也看不到那颗建木,山海时代的种种景貌,仿佛多看到一点,就离父亲念了一辈子“山海大国说”更近一点,错觉父亲没有离开,还在耳边念叨那些文献……
方征是多么想念他啊。
还是要想办法造武器。方征心中隐隐想,如果有一天,无论是主观条件成熟,或是被迫离开这个安全的地方……那时候他又凭什么来自保呢?
所以方征除了日常劳作外,他每隔几天就要去搜寻矿石,和附近“有用的”“好东西”。他最喜欢找的就是大蛇蛇胆,还喜欢捕获犀渠、麋鹿、羚羊等动物的角,一切可以吃的、可以替代作武器的宝贵东西。
有比国的女人们,这两年就像在做梦一样,他们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每天采集、渔猎、养殖、编织、偶尔好奇地学着方征种地。不用给宗主国上贡,不用每天承担繁复疲累的工作,不用被强迫怀孕。
那些被挖出来的婴儿们,有大半都成活了下来,虽然看在方征眼里,吃了药的男婴都傻乎乎的,像一群小猪。这几年三四岁了,在场地上到处乱爬。方征也会在他们爬到泥坑里时把小崽子提出来,毫不客气地拎到河边囫囵涮一通。此后不少小鬼们看到方征就忙不迭爬走。
但这个部落也继续存在着尖锐的人口矛盾。事实上,方征刚安顿下来那个月,有比国的长老们和能说上话的一批女人们,就心事重重地来和方征谈。
他们唯方征马首是瞻,但希望方征能真正成为这个氏族有血缘的“男首领”,还诚恳地告诉方征,所有女人都是他的。
方征没有同意,他没有驱使别人的喜好,更不喜欢女人。
不过这部落的确没有多余的男人。
虽然男性还有个仆牛,但人家受了宫刑,太强人所难了。
方征头疼,问两个大长老,说你们也是男人,而且就算年龄很大男人其实也可以那什么,要借种的话直接内部消化不好吗?冥夜长老和玄思长老支支吾吾很久,才让方征知道,当年宗主国把他们都阉了。
方征不想成为部落提供精.子的工具,假设性别倒转一下,一个陌生女性要为一个原始部落的男性提供生育服务,就更能直观明白究竟多恶心。但方征也理解他们的发展意识和繁衍需求,就建议了一个折中方案。
这片土地上男人并不少。总会遇到愿意坐享“齐人之福”的。于是这三年,山谷附近有不少迷路的年轻单身男子,走进了世外桃源里,从此“乐不思蜀”。
为了避免泄露秘密,在“招待”这些年轻单身男子之前,都必须先鉴别清楚,的确是在外面活不下去,逃出来、且接受部落“对偶婚”生活方式的男子。鉴别他们成为方征一项重要的工作。
在远古的时代,还没有单偶制婚姻前,原始部落最早实施群婚制,只要辈分相同,兄弟姊妹间都可以相互交.媾,任何人都没有固定的性伴侣。后来为了不近亲繁衍出痴呆,演变为同辈间除了兄弟姊妹外,可以和不同的人形成性伴侣,女人有三到四个性伴侣,男性亦然。后代则跟随女系,女性地位略高于男性,这是原始母系社会的种群特点之一。配对制度被称为“对偶婚”。
有比国这个部落,并非是自然形成这个制度,因为她们部落的男性已经全军覆没,被迫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母系社会”。“招待”进来的男性,不管自愿不自愿,都必须“享受”好几位女性。这些外来男性用不着从事复杂的生产劳作,反倒是需要去照顾公社里三四岁的小毛孩子。
没有贞操观念,也没有占有意愿,部落女人们不可能单独组建家庭经济去应付生活的艰难,自然也就无需组建一男一女的家庭结构。整个部落依然实施公社制的共产家庭经济。
基本上,经过鉴别留下来的男子,都是在外面过不下去的,在这里就算不得不履行“享用”几个女人的义务,生活也十分满足。
“今天又在外面捡到了个受重伤的男子。”绩六来到耕地边找到了方征,需要他去“鉴别”。
在外面受过重伤的男子,有很大可能性能“留下来”。之前的好几个巴甸国的逃奴就是在外面死得只剩一口气,被捡回来救活。现在已经成了公社的忠实拥趸。干活那叫一个积极认真,热火朝天,每天都高兴得找不着北。毕竟这里的生活比起外面,已经好得太多了。
绩六含情脉脉地望着方征,她依然没死心,没有加入其它女人和外来男子的“对偶婚”。在每天的纺织劳作后,她有了自己的空余时间,不和其它女人一样琢磨夜晚的欢娱,而是去附近摘难得的野蚕丝。野蚕数量非常少,通常一天只能摘几朵。她全都积攒起来,攒够了就给方征织衣服。第一年她织了一条洁白的长被,第二年是一件长的“贯头”袍,第三年的还在积攒,准备给方征织条帘。其实野蚕丝织的长袍虽然珍贵,但非常脆弱,也不保暖,行动也不方便。方征基本不盖也不穿。
方征脸皮厚,且没心没肺。拒绝过她好多次,对方还是要凑上来,那该收就收,收了也不承诺,顶多交代什么事情多使唤一下绩六,对方就很开心了。方征对这种痴情嗤之以鼻。他觉得自己很作践感情了,但这种事本来就无解,他也不为此烦恼。
这个部落条件还不足以发展缫丝,也没有驯养桑蚕的技术,附近的确有野蚕,但很多女人嫌太麻烦且实用性不高。最普遍的编织依然使用草料和皮毛。
方征来到公社里,路上绩六告诉他,那男子是在“大三角”被发现的。
方征“唔”了声,想到了房间里那张沙盘图,“大三角”是最常捡到战奴的区域,指这个山谷的谷口隐蔽外面,曾经巴甸和虞夷收缩过防线,中间没有决定归属的区域。
这块区域经常有很多逃奴,主要看那人本身来历去鉴别。每次他们都要来请方征帮忙。
公社已经焕然一新。当年山脉火山爆发,堆积在谷中的火山灰非常多,公社房子修建得尤其巨大,比方征给自己修的小院落还大一圈。有单独的仓储、保育大堂,和主要议事厅隔开。长老们放多少药都够,也不用听得到小孩们吵嚷不休的哭闹,熏烟熏雾绕的艾草。
或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这几年两位长老好似逆生长了似的,还变得年轻了一点。他们面前的石床上躺着个受了重伤的男子。方征看到这情景,仿佛看到了当初自己受伤后躺在公社里的场景。
两个长老神色都显得慎重,或许是因为那个男子穿着白袍子。他们正在商议着如何处置。
那是个年轻男子,平躺着,身高约和方征差不多。陌生脸庞上皮肤异常苍白细腻。素绢织就的长袍下是饱满的躯体,皮肤缺少血色,嘴唇亦苍白如雪,他的头发很长,一直披到肩后。
冥夜大长老说,这个少年表面看起来虽然没外伤,但昏迷呕血,可能是体内有伤。而且他的骨头特别奇怪,非常大,非常硬。
更奇怪的是,这个少年近似皮包骨头,皮肤下面几乎摸不到肉,可是他皮下的骨骼比寻常长了肉的人更大。从外表来看甚至稍微有敦厚。
方征看到这个年轻男子的睡颜,居然透出几分熟悉之感。明明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一张陌生的脸,却总觉得……像在哪里遇过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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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种装扮的最好别留,不过,”冥夜大长老小心翼翼地观察方征神色,“还是你来决定吧。”
这种装扮的男子并不像战奴,倒是像大部族的贵族阶层,一般不会愿意留在这小小的原始部落的。
长老们很看重方征的意见。今昔非比,他们能有今天,多亏了方征。而且方征经常能想到一些他们想不到的东西,提出很多新奇却有道理的看法。
方征瞥到玄思长老手上有根骨针,似笑非笑问:“又准备这样审?”
当年玄思长老可没少凭这针折腾方征,后来也招待过其他不愿说实话的家伙。玄思长老尤其怕方征翻旧账,急忙道:“哪能。我是看他身体不好,诊一下。”
这个年轻男子脸色苍白,像营养不.良、血液循环似乎也不好,手脚冰冷。方征这两年也了解到,玄思长老那套骨针技术,相当于最早的针灸雏形。这是他们祖辈传下来的。一套骨针有十六根,都是鱼骨磨制的。磨制工具已经失传,用一支少一支。当年方征弄碎了其中一支,玄思长老一直心疼到现在。
方征一有空就问长老们到底刺哪些位置,他们总是遮遮掩掩的,似怕被方征学全了。但拦也没用,方征已经基本琢磨了个七七八八。和武术里的腧穴很有共通之处。
“审就审呗。”方征道:“他身上那袍子,有讲究吗?”
方征记得当初子锋也穿着一身白袍,外面再罩着藤甲,前胸后背的花纹也看不到。眼下这个少年身上白袍并没有花纹,样式非常简单,直接套头贯下。
冥夜大长老摇头:“没有纹样,只要是能抽丝的地方都可以织,他可能是从任何地方来的。”冥夜大长老还不忘揶揄一句。“绩六也能做出来,就像给你的那件一样。”
长老们依然像绩六一样不死心,隐隐盼着方征接纳部落女人。
方征不理他,抱臂立于一旁,听他们如何审问。
玄思长老轻轻用针碰那个人的檀中位置,不多时那人费力地睁开了眼睛。一双眼睛清澈透亮。
“你醒了,昏迷前倒在乱石滩上,还记得吗?”
看着玄思长老和颜悦色的模样,方征心内产生了一股不平,当初他醒来时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不过这也是他们这几年总结经验商量的结果。用方征的话来说就是——“先礼后兵”。不管是什么来路,不要先吓唬人家。
方征仔细看着少年的容貌,除了那股隐隐的熟悉感,这人的面容和他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像。但不知为何让方征想到了三年前的阴影——子锋如果活到十六七岁,就是这样的年纪吧。
他们一点都不像。子锋轮廓深邃,下巴削尖,这个少年的脸庞却好似方椽封成一个“国”字脸。即便子锋长开了也绝不是这个长相……
不对,子锋早就死得灰都不剩了,为什么自己会把他们拿来比较呢?方征摇头,把漫无边际的念头甩出脑海。
“我……我记得。”少年声音低沉沙哑,似受过什么重伤,他眼睛还未睁开,只听得到人说话。
玄思长老又喂了他一点绿色的草药,少年才费劲地把眼睛睁开,映入眼帘的就是方征,霎时仿佛被闪电劈中一般,脸色刷地发白。
方征挑眉,“我有哪里奇怪吗?”
那少年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咳道:“……衣服。”
原来方征穿的衣服,和其他人都不一样,其他人习惯穿麻制的贯头衣。这几年方征却是摘了野棉花做了些棉质的缠衣。他当然也想发展棉花的种植技术,但野棉花种子还处在研究生长规律的阶段,和稻谷一样尚未种成规模,大部分还是摘野外的来做。
“你是哪里来的人?”冥夜大长老问。
少年环顾四周,打量着长老,脸色阴晴不定,似受了很大震撼。
“说话。”长老继续逼问。
少年深吸一口气,似从混乱迷糊中终于镇定下来:“我从西方来。”
玄思长老皱眉道:“西边?你怎么过来的?”
方征竖起耳朵,这几年捡来的男子有东边的、南边的,有虞夷的逃兵,有巴甸的战奴,还有些小部落的人,却从来没有捡到过西方来的男子。因为背靠的蜀岭天险高峻,西方相隔又遥远,中间有雪山、大泽和深渊般的峡谷。
险恶的地理条件注定了很少有西方人能踏足南部森林,反过来也一样。就连经常外出游历的冥夜大长老,都从来没有去过西方,只是去巴甸都城时能听闻一些西方的传说。
少年说:“我掉进一个地洞里,沿着河水飘了很久,醒来的时候就在这里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
西边那数不尽的高原险峰间,如果有一条很长的地下暗河,把少年跨越几百里冲过来也不是不可能。但他来得如此意外,想必并不是肯安心留下来的家伙。
玄思长老和冥夜长老无声交换一个眼神,玄思长老说:“你是西边哪个部落的人?平时……做什么的?”
这少年瘦削苍白的模样,也不像武士。能平安长到这么大,在生产力贫乏,水深火热的时代,只有上层阶级的人才有条件如此被养着。
“我是祖姜的人。”少年有一说一,出奇地配合。
“祖姜”是西方最大宗主国的名字,从冥夜大长老描述过的传闻看,是一个母系公社制国家。因地理条件艰难,和各方消息传递得不算太多。
方征心想,很有可能是《山海经》里提到过的“女子国”的原型。
不过这少年却是男人。母系社会里当然也有男人来维持繁衍,地位一般比较低下,不知这少年为什么会穿着袍子。
玄思长老他们继续问,“你是那里的什么人,为什么会流落?”
少年小心翼翼斟酌字眼,“我被抓去做星祭者。今年要祭岁星。我就……逃了,但半路上不小心掉进地洞里,稀里糊涂的……”
冥夜长老和玄思长老一脸恍然大悟,方征对他们使了个眼色,冥夜大长老跟着他往外走,玄思长老便继续安抚套问,“你叫什么名字呀……”
那个少年瞥着方征走出去的背影,却不肯说话了。
“星祭者?”方征走到公社外疑问。
“是西方‘祖姜’国的星辰祭祀人员。”冥夜大长老回头看了两眼。
“为什么是个男子担任‘星祭者’?”方征挑眉,“有男性倒是不奇怪,但如果是个以女为尊的国家,像祭祀这等大事,怎么让男性出面?”
冥夜大长老摇头,“虞夷会选圣女来跳鸾舞,跳完了就杀掉,那是虞夷的人殉。至于祖姜选男性作为星祭者,去祭祀岁星,也不奇怪。”
“祭岁星。怎么祭?又是杀人吗?”方征想到天官书上,岁星是木星,代表着战争流血冲突。
冥夜大长老默默点了点头。方征不由得为原始社会过渡期的这种文化习俗再次升起抵触,一开始是深恶痛绝,如今则有点听得麻木了。
但凡大事都要杀人。要打仗了,杀人;有灾害了,杀人;每年祭祀上天和先祖,杀人;预言未来的丰收或者灾祸,杀人;春天来了动员生产,杀人;秋冬季节收获粮食,杀人;上层贵族田猎、红白喜事、甚至修屋造塔,统统少不了杀人。
巴甸的蛇祭如此,虞夷那边也保留着类似习俗。西方素未见识过的祖姜国,逃出来一个年轻男子,也是因为该国的祭祀杀人。
这个时代各方大部落的庞大祭祀,全都要杀人。“人牲”资源比动物更容易获得,成本也更低。
“留吗?”冥夜大长老问方征的意见。
方征心中抱有疑惑,转身走进公社里,“我还要再试一试他。”
这个少年容颜陌生,长相从未见过,可方征的大脑隐隐刺痛,直觉这家伙哪里不对劲。他走进公社里的时候,玄思大长老正在从少年嘴里套话。少年刚才含含糊糊的,看到方征走进来,说话忽然流畅了很多。
玄思长老投给方征一个略微无奈的表情,大意是说这家伙精着呢,认准说话最算数的人,你负责搞定他。
“你叫什么名字?”
“连风。”
连是上古常见姓氏,据说最早出于神农氏,也早分为许多支系了。
玄思长老说:“连风,来到这个地方,你就不能离开了。如果你——”
“我留下。”连风非常干脆,又立刻补充问,“你们……不搞人祭的吧?”
方征眼神示意两位长老不要说话,懒洋洋试道,“看情况,你这样的……”方征恰到好处露出一抹嫌弃,“一看就不是战士,小身板也没什么力气,什么活路都做不了,不如煮了。”
连风立刻咳嗽起来,似乎被吓着了,脸色懵青,好半天弱弱道,“你们不缺男人吗?”
方征脸色一变,他猛然伸手按下去卡住连风的脖颈,厉声问:“你从哪里听说的?”两个长老也变得不安起来。
在场的都是男性,连风这样说,是知道部落大部分都是女人?
这是方征最担心的问题之一,说到底,他们能平安生活这三年,完全建立在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外人找不进来的基础上。出入的隐蔽洞口制作了很多掩护,平时还用大石头堵住。每次出去捡人的时候,行踪都非常小心,事后还会把所有的足迹掩去。
决不能泄露一星半点,无论是多么无足轻重的外人知道,都可能一传十十传百,最后传到巴甸或者虞夷国的上层耳中。如果让正处于扩张期间大型原始奴隶国家知道他们附近有这么个资源丰饶又完全没有战斗力的小部落,就像绵羊被狮子看见,绝对逃不过被掠夺的命运。
到时候,“世外桃源”就会毁于一旦。
他们差一点就吃了这样的亏。两年前,部落女人捡回来一个虞夷的下等战士,那人因为战场被记为逃兵,受了刑跑出来。口口声声说不回去了。方征有过怀疑,因为那人总给他一种不甘心的感觉,即便在这里接受了好几名女子的“对偶婚”,其中一位甚至生下了孩子,依然没有抹去那股时刻仿佛鼓槌般击打该战士的不甘心。终于不出方征所料,一年之后那位下等战士逃跑了。
方征费了很大的劲才把他抓回来,那位战士终于说出了真实的感受,他并非走投无路,想回到虞夷。方征的怀疑应验了。
方征和两位长老当然不会让那位下等士兵回去。两位长老给他吃了那种失智的草药,把他像牲畜般锁在一所空房子里。用多余石灰造的十几座类似监牢的房子。每天有人去给他送吃的。
方征觉得还不如杀了干脆,但鉴于那些女人的需求。他也不去掺和部落处置方式。但从此之后,方征在鉴别时,都会尽量给那些人洗脑,不要想着离开,老实待在这里,否则就是那个房子里公用精.子库的下场。此后果然没有发生此类事故。但方征至今依然在疑心着那次抓捕路上有没有泄露更多行踪,成为他的一块心病。
今天听到连风这样说,方征第一反应就是:是不是这个部落地理位置和生活信息暴露了,否则对方怎么会知道这个部落缺男人。
在炼出能制作武器的矿石前,决不能让外人知道。三年了,炼制方式一次次失败,方征心中愈发暴躁,手底不由得使了重力。
连风被方征掐得脸色青紫,断断续续咳道:“公社顶……有比……巴甸……生产……都是女人……”
方征松开了一点,“说清楚!”
连风眼神瞥到公社顶端,“你们是有比国。”
方征抬头一看,公社顶端还真挂着这个部落在战败前的纹样,就是被方征吐槽过的抽象画图案。有比部落战败许多年,女奴们生的孩子都长到了第三代,想不到还有外人知道他们的图案。两个长老一瞬间都有些老泪盈眶。
连风继续道:“有比国被巴甸打败后,成为了生产部落。巴甸的生产部落当然都是女人……三年前被虞夷灭了,但你们现在还好好的……那就是逃出来了。”
他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方征都没吭气,连风最后道,“就算逃出来了,这几年也没法一下子拥有很多男性吧。”他吃力地环顾目光所及的地方,“有肉干、有果实、有兽角、我身体下面垫着皮毛……你们还算是过得不错。我不会成为粮食的,对不对?”
方征那一瞬间他忽然产生了一个诡异的感觉:这家伙波澜不惊,又如此聪慧博闻,不会也是个穿越者吧?表面仍冷冷道:“你懂得很多啊。”
连风浑身一颤,有些急促解释道:“我……我是星祭者,”连风咳嗽道,“星祭者,被养在白塔上,每天用兰泡的水沐浴,只吃花瓣和鹿肉。保证身体的纯洁。从小就要背诵祖先的典籍,学习各国最新鲜的知识,还要保证对神的虔诚,这叫丰沛灵魂。被养到十六岁,作为祭品杀死献给祖先。星祭长说这是最幸福的死亡方式,因为所有人都会死,作为祭品死去,灵魂就会侍奉祖先。”
“那你为什么还跑出来。”方征听得那叫一个目瞪口呆,西方洗脑方式太登峰造极了,大开眼界。
“因为我并不是从婴儿时期就加入的,我没有完全相信他的话……”连风脸上一闪而过讽色,“如果真的那么幸福高贵,星祭长自己为什么不去?”
方征冷笑,“我猜,那什么星祭长是不是告诉你们,他的灵魂不如你们的完美,他还羡慕你们之类的话。”
连风惊讶瞪大眼睛:“是……他说他的身体在尘世间跋涉,已经污浊了。灵魂看过太多阴暗,也被玷污了。不配觐献给祖先。他觉得我们很幸福,遗憾自己无法加入。”
“老一套了。”方征心里吐槽,任何时代都一样。原始部落那些没有任何经历,从一生下来就被如此抚养洗脑长大的孩子,根本不可能有任何醒悟机会。这个连风好歹还有些生活经验,也够聪明,能自己跑出来。
但仍然不够警惕,为了澄清自己,刚醒来就把事情竹筒倒豆子说个干净,解释得事无巨细。用现代去类比,就像是刚从“象牙塔”跑出来的大学生似的……
这样一类比,方征忽然心中一动,他略有些古怪地打量着连风,换个视角去评价:脸真白,身材适中,头发又长,一口气说太多话,苍白脸上浮现一丝红晕……一个苍白、脆弱又明丽的影子,荷花池边的铜像……
除了稍微骨头有点大之外……
虽然理智提醒方征还有些疑点,但行动力被另一股汹涌力量驱策,他声音变得分外柔和:“你先歇着。”然后示意玄思长老和冥夜大长老跟他出去。
“不好鉴。”方征走到公社外,一脸冷漠地对两位长老说。
“那你的意思是?”冥夜大长老懂方征绝不是抛出问题后就不管的个性,下一句就是对策。
“让他搬到我屋子里去,我多花些时间判断,虽然很麻烦,”方征还故意装作有点不耐烦的勉为其难模样,“唉,我为了帮你们真是牺牲了太多个人时间……”
方征如此说,心中升腾着很久没有过的一股兴奋情绪,这几年他烦恼矿石制作和暴露的隐患,心里早已暴躁不堪。如今又像是回到三年前,站在殉葬坑边看到子锋跳下去准备和青龙同归于尽时的刺激心态。他已经报了仇,没有了可以寄托的精神动力。如今终于又找到可以调动他大脑皮层的人——
这个连风,性别、长相、身量、见闻、谈吐……加上那股后世“学生气”般的聪颖天真,都让方征想和他多聊一聊。
这个时代,太苦闷了。方征呆在部落里那么久,却有很多东西无法跟这些人说。他是一个有现代社会属性的人,简直快憋坏了。
长老年纪太大,女人们理解不了,仆牛说话都吃力,有一段时间方征甚至能捉着那只猴子念叨一天。连风虽然也是原始人,但既然他是所谓的“博闻的星祭者”,经历也还算丰富,应该知道很多事情,稍微可以多交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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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冥夜大长老和玄思长老知道方征真正的心思,肯定就不会感动于他话中未尽的“牺牲太多”的意思。然而此刻他们只觉得很过意不去。
“不知怎么才……”
这三年,方征要药,要物资,他们那是有求必应。他们更怕方征会离开这个部落。多好的一个战力。
方征伸出手:“那套针借我看看。”
这个“借”字很危险,方征之前借了头犀牛角,一直没还,玄思长老旁敲侧击时,方征说:“研究那玩意很花时间的。”也没说多久还。
方征可不觉得自己占便宜,他教了这些人多少东西啊,偶尔拿点动物器官去研究硬度又怎么了,他可不是圣人。
玄思长老肉疼,僵持着没答应。方征撇撇嘴,“算了,我不鉴了,你们随便处置吧。我敢说那些女人们可喜欢了。她们还没吃过这一口,小嫩小嫩的,不过要小心,我怕藤茅那重量一坐上去他就咽气了……”
这就是两位长老最怕的事情,好不容易捡进来一个男的,要是没有方征给他们把关,轻易配了婚,对方又逃跑怎么办?要是为了绝后患给他下药,让他像牲畜般锁在房子里当精.子库,强壮的男性还好说,这个连风脸色那么苍白,没几天估计就玩死了。而且冥夜大长老和玄思长老都想了解“星祭者”和祖姜国的更多情报,这个少年还学习过那么多知识,说不定日后是另一个像方征一样对他们大有助益之人,舍不得弄傻。
可是他们看得出来,只有方征在场时,那个少年才肯多说一二。方征刚才出来的那片刻,对方立刻就含含糊糊,一副不想说话的模样,对方轻易看出方征是最说得上话的。这事离了方征还真不行。
“好吧。但那套骨针你只能借三个月。而且中间我要用针你得还回来。”玄思长老试图堵住“借”字的漏洞。
“只借三个月啊,真小器。”方征嘀咕,故意叹了口气,“算了,就当我善心大发吧。”
方征回头看到连风那苍白的模样——其实连风并不瘦,甚至因为奇怪的大骨架而显得像个巨人里的侏儒。但他脸色苍白,又披着白袍子,就错觉很脆弱。这和通常意义上的原始男性非常不一样,真不容易找到这一款的。大概也只有大国里的祭祀、巫医和卜者的弟子中,才能有这种人。
和子锋……更是天壤之别。
随即他醒悟般摇头,有些生自己的气,都过去多久的事,怎么还耿耿于怀那个残暴的战争机器,为什么要在心里留姓名,甚至拉出来毫无意义地对比呢?
他所不知道的是,在方征拽着两位长老出来时,躺在床上的连风,脸上露出一个深邃复杂的表情,既像是迷惘,又仿佛释然,三分愧疚中,掺杂着七分扭曲。
连风举起手放在眼前,翻来覆去地看。猛地握住又颓然松开,无力地叹了一口气。
方征回到公社里,装模作样一副嫌弃的样子,问连风:“你体内有伤?”
连风又咳嗽了几声,道:“我,我不知道,我昏过去很久了。”
“真是麻烦。”方征转头问玄思,“情况怎么样?”
他们不会手术,就算器官哪里病变也没法通过外科手段。他们只能通过骨针,测出少年大约是腹部里有些积水。玄思长老拿出一套主要是鸡骨草成分,治疗寒湿风痹的草药让他内服。
方征看少年的脸色,有些塞淤,还有点类似感染内风寒,可能是在水里泡太久了。不但需要医药治疗,还需要食物调养。
方征试着去给连风切脉,他不会岐黄之术,只是想试试他脉搏频率正不正常。
但奇怪的是,他摸不到连风的脉息。连风皮肤下面就跟没血管和骨肉似的,就一层皮黏在他骨头上。
这让方征疑窦丛生,嘀咕道:脉呢?
就算再瘦再没肉,也不可能没有血管等其他组织器官啊?连风这身体太奇怪了。
方征摇头想,算了回去再慢慢研究吧,他吩咐玄思长老:“骨针拿给我,剩下我带回去治。”
方征数次出去找宝物,收获颇丰。当年他吃太岁的地下洞窟,是火山通道的一部分,才会如此疏松庞大,大部分都坍塌堵塞了,但还是让他找到了一些残存的太岁肉。虽然太岁眼被方征吃掉后,它们很难复生,找到的数量也不多,但方征还是尽量都饱了回来,数量也只够他一个人吃,他才不让其他人糟蹋。
如果到时候连风伤势真的太重,他也自信,忍痛拿出一点宝贝的太岁肉,这小子肯定就被治好了。方征摩拳擦掌地准备把对方挪回自己住处。
方征虽然表面装得嫌弃,内心却是雀跃不已,他走到连风床边,想把他抱起来,美其名曰“转移场地”,还是以公主抱的姿势——
他刚一抱起就差点打了个趔趄,感受到强大的地心引力,怎么那么重?方征简直怀疑他身体是合金做的——不应该啊。方征盯着一脸茫然不知所措表情的少年,对方身体又没有肌肉,只是骨架子大罢了。自己力气不至于这么个小家伙都……
方征不放心,捉住连风的手臂,怀疑般打量了半天,又捏了几下。
的确没肌肉,皮肤下面连点肉都摸不出来,反倒骨头硬得跟铁似的,到底是什么?
“你体重不对。”方征一脸沉郁,仿佛是什么天大事情的严肃口吻。
连风乖巧看他,小声道:“我也不知道星祭长每天给我们吃的东西加了什么……”
那清秀模样尤其无辜动人,方征心一软,心想搞不好吃了什么东西,骨头密度特别大,挣扎着咬牙把人抱起来,脖颈滚落汗珠,深深吸气用力——
就不信抱不起来了。他方征什么时候为这些事情烦恼过?
方征为了对抗地心引力付出了艰难的代价,终于摇摇晃晃把连风了抱起来。
在他屏息凝神的时候,连风还好奇问:“为什么你要把我移过去?”
“因为——我——治得——比——他们——好——”方征艰难憋气,男人不能输。
方征摇摇晃晃地把连风抱到自己的房子里。终于在床上放下来的那一刻,仿佛被大赦般喘了口气。
方征的房子搭得很大,床也摆了好几张,他把连风移到一张不常用的床上,给他身上盖着兽皮拼成皮褥。
方征盯着他:“你都不问我叫什么?”
连风一愣,垂下眼皮,很乖地问:“您,您的名字........”
方征喘着气,取屋角下方一个小竹筒。那是他好不容易找到的竹,砍成筒状,用竹管引流雨水储蓄的水。
“我叫方征。”
“征哥哥。”连风的称呼差点让方征一口水喷出来,叫叠字会显出一种别样的……幼稚感。虽然最初听起来有点怪,但方征决定不提醒他改口。
方征视线若有似无地瞥向连风,发现他也在小心翼翼地偷看自己,心想:这个小东西,倒是个会察言观色,准备讨好自己的。。
方征并不反感这种心计,弱者的本能罢了。
正好仆牛来到方征门口,门开着径自走来。
“绳子。”他声音沙哑,来找方征借东西。
仆牛这几年已经把身上过长的毛发刮了很多,但因为没有剪刀和小刀等锋利工具,刮得不算干净,浑身黑红茬茬的,他身上也已披了兽皮,穿得像人样了。但脸上没鼻子没耳朵还是有些吓人。连风受惊般缩回床头。
仆牛喜欢捕猎后用绳子勒住猎物脖子,每次借后都会磨损,方征懒洋洋道:“老规矩。”
“角蹄爪都给你。”仆牛从方征手上接过绳子,意味深长地打量着他身后颤栗的少年。
“外人怎么跑你屋里来了。”
“不要问那么多。”方征警告般瞥了他一眼,仆牛耸耸肩出门去了,回头他瞥了一眼方征放在门口的歪斜大肚般的半成品泥缸。
“酿不出来的,有熊氏后裔才知道怎么造酒。”
“知道。”方征叹了口气。
酿酒要用酒曲。方征用的原料是每年产粮还不够作为主食的稻米。他用大石头做了石磨,把米碾碎后煮熟,等它长出曲霉。但这种菌的生长存活温度湿度等条件,方征并不清楚,现有的技术掌控不了温湿。所以尝试屡屡失败。
仆牛有很多秘密,关于三苗,关于那只大青龙。但是他不说。仆牛不经常待在部落里,他要捣鼓虫子,方征就让他住在山里面去,免得吓人。据说他居住的那一片,可怕的长相和乱窜的毒虫经常把附近的动物都吓跑。